史可法(1602-1645)

史可法(1602-1645)
拼音:
解釋:明末大臣。字憲之,號道鄰,河南祥符(今開封)人。崇禎進士。曾被派遣鎮壓農民起義軍。後任南京兵部尚書。明朝滅亡後,在南京擁立南明弘光帝,任東閣大學士。後被派到揚州督師抗清守城。清攝政王多爾袞致書勸降,他堅決拒絕。清軍攻破揚州城後,他自殺未死,被俘後不屈殉難。揚州人民在城外梅花嶺築衣冠冢憑弔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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