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官職名,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設定於清朝時期,為正五品官員。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基本信息

簡介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始設定於1724年(雍正二年),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

職權

淡水同知官職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歷任官員

1 王汧 1724年 雍正二年

2 劉裕 1729年 雍正七年

3 張弘章 1731年 雍正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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