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29年12月30日公布、1992年4月20日完成最後一次修訂的 “保險法”,台灣保險業的主管機關為“財政部保險司”。台灣保險業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財產保險包括: 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以及經“財政部”核准的其他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包括: 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以及年金保險等等。
根據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 1997年1月編印的 《金融統計月報》,截止1996年12月底,台灣共有55家保險公司,其中產物保險公司25家 (分公司121家),人壽保險公司30家 (分公司85家)。在25家產險機構中,台資保險公司15家(包括1家省營公司,13家民營公司,1家合資公司),外資保險公司10家。在30家壽險公司中,台資占16家(包括3家公營公司,13家民營公司),美商保險公司1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