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縣國家稅務局

台前縣國家稅務局是台前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全職能局。

台前縣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台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台前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國稅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經濟稅源發展變化情況,組織全縣國稅收入。

(四)負責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國稅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全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九)負責全縣國稅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三)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濮陽市國家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行政事務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所得稅、國際稅等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所得稅納稅評估和稅務審計工作;負責協定的執行、外國居民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反避稅、情報交換、開具售付匯憑證等事項的協助調查工作。

3、稅政科

負責流轉稅、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負責金稅工程及相關係統的日常管理和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稽核工作;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對出口企業的認定、退免稅申報的受理、審核工作,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

4、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負責年度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5、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6、征管科技科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註冊稅務師執業情況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7、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能級管理制度;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8、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9、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10、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1、納稅評估科

主要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納稅評估工作。按照本級風險管理辦公室派送任務開展納稅評估;總結、建立、提交納稅評估模型;將具體納稅評估事項提交風險管理辦公室評審;對評估過程中發現的管理薄弱環節和普遍性問題,形成管理建議書。

12、稽查局

負責稅收檢查計畫的制定和上報;執行上級下達的稅收檢查計畫;按上級稅收檢查計畫的要求組織和實施稅收專項檢查;本級承辦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辦;金稅工程發票和其他稅務違法案件的協查;按許可權對稅務案件進行審理、參加市局案件審理會議;本級查處案件的稅收保全的實施和稅務處理(處罰)決定的執行和強制執行;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等。

13、城區稅務分局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最佳化納稅服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加強政治業務學習,提高整體素質。按屬地管理一般稅源和小型稅源,管轄除重點稅源以外的所有城關鎮和產業集聚區的納稅人。

14、孫口稅務分局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最佳化納稅服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管轄全縣年納稅50萬元以上一般納稅人、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退稅一般納稅人、營改增納稅人中符合重點稅源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及皮革、羽毛加工一般納稅人。

15、馬樓稅務分局

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最佳化納稅服務;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稅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按屬地管理一般稅源和小型稅源,管轄全縣除城關和重點以外的孫口鎮、打漁陳鎮、夾河鄉、吳壩鎮、後方鄉、候廟鎮、清水河鄉、馬樓鎮八個鄉鎮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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