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垃圾

定義

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CJJ/T102-2004)規定,我國將城市生活垃圾分為六類: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可燃垃圾是指可以燃燒的垃圾。包括植物類垃圾,不適宜回收的廢紙類、廢塑膠橡膠、舊織物用品、廢木等。

處理方式

可燃垃圾被收集後會直接送至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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