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性

可回收性是固體廢物的固有屬性之一。按定義,固定廢物是被丟棄的固體和泥狀物質,包括從廢水、廢氣中分離出來的固體顆粒。

由於廢物是相對在某一過程或在某一方面沒有使用價值,而並非在一切過程或一切方面都沒有使用價值。某一過程的廢物,往往是另一過程的原料,因此,廢物又有“放在錯誤地點的原料”之稱。根據固體廢物的這種性質,“廢物資源化”被突出地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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