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制度
蒂托·李維提及一些羅馬附近著名的道路以及在上的里程碑,較亞壁古道建成前早。除非這些的典故有簡單的時代錯誤問題。因此,巴薩斯丁道(Via Gabina,拉斯·波希納)在公開前500年提及。拉丁道(Via Latina,科利奧蘭納斯時代)在近公元前290年;而諾門蒂娜道(Via Nomentana)或在公元前449年;利嘉娜道(Via Labicana)在公元前421年;西拉娜道(Via Salaria)則在公元前361年建成。
根據安多寧的旅程(Itinerary of Antoninus)形容凱撒及奧古斯都時期的羅馬道路:
隨了一些偏遠部分例外,如英國在長城以北、達契亞(Dacia)、幼發拉底河以東若干省份,整個帝國滲透這些道路路線(iter)。幾乎是一個區都有覆蓋,我們可能會想到羅馬官員到被傳送,無論是民用或軍用,他們到達的哈德良牆,沿萊茵、多瑙河及幼發拉底河運行著服務。
網路也覆蓋帝國的內陸省份,但超越國界就沒有羅馬道路。然而,仍有些人行道和污垢道路的密集網路允許對外通行。
法律與傳統
公元前約450年十二銅表法(The laws of the Twelve Tables)指明道路需為8呎(2.45米)闊,而彎路則需有16呎(4.90米)。十二銅表法指出當道路失修時,過路人有權通過其他私人土地。因此,興建不須經常維修的道路,避免他人進入自己的土地,成為羅馬人的潛意識,為節省物料成本,道路建設得又直又窄。
羅馬法及傳統上禁止在市區使用交通工具,除特定情況外,只有已婚婦人及管理商業的官員可以使用交通工具。朱利亞城市法(Lex Iulia Municipalis)限制商業手拉車夜間只有在城市內的道路和城牆外一里內行駛。
道路種類
道路(Road)這詞對應的拉丁語的詞源是 via,眾數詞則是 viae。羅馬道路由最原木路到材質鋪設路,都有夯實碎石作基床以保障路面乾燥,避免石頭與碎石與黏土結石成泥漿。
這些道路又可分為:
• 公共/軍事/管治道路(Viae publicae, consulares, praetoriage, militares),是公眾主要的道路,用公帑建設及維護,在國家土地上建設。
• 私人/農業道路(Viae privatae, rusticae, glareae, agrariae),由私人建設,或供公共使用。
• 鄉村道路(Viae vicinales),在鄉村建設的公共或私人道路。
管治及財政
當羅馬征服義大利時,道路由羅馬及其腹地向外擴展,把舊有的道路覆蓋。建設道路是軍事責任,因此受羅馬的執政官管轄,軍事名稱為固治道(viam munire),各地城市也有責任築建他們的道路。美麗和壯觀的道路可能會令我們相信,任何羅馬公民可以自由使用,但這種情況並非如此。徵收通行費的收費站在道路上比比皆是,特別是在橋樑。通常情況下,過路費在城門口收集,貨運會被收取較重的進出口稅。
雖然資助興建道路是羅馬政府的責任,但維修的費用往往由省政府從稅項中收取以承擔。官員有責任籌得足夠款項支持道路的興建及維護,包括高級官員的 慷慨捐款,而主管公共工程的檢查官,需要自行掏錢維修道路。
羅馬道路在連線兩座城市,中間穿過郊野,公共道路的建設和照顧,無論是在羅馬、在義大利、各省份,在羅馬歷史的各個時期,被認為是一個函式的最大重量和重要性,被認為是一個功能的最大比重和重要性。檢查員,作為最古老的羅馬地方法官,有最早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建造及修理在所有的公路和街道。事實上,除皇帝外,檢查員也有權監察及管轄該道路的權利。市政官和檢查員利用羅馬附近卡比托利歐山(Clivus Capitolinus)噴出的熔岩及城市外的碎石建造道路和人行道。
建築技術
羅馬道路實際寬度在3.6英尺(1.1米)至超過23英尺(7米)。雖然石頭凹凸不平造成顛簸的路段,但這做法可抵禦雨水、結冰及洪,也會採用直的路線以減少維修需要。
材質
地表路(Via terrena):地面已平整的泥路
砂礫路(Via glareata):砂礫道路。
標準路(Via munita):常規的羅馬道路,用矩形石塊鋪成的,或與多邊形塊熔岩。
1.地表路(Via terrena):地面已平整的泥路
2.砂礫路(Via glareata):砂礫道路。
3.標準路(Via munita):常規的羅馬道路,用矩形石塊鋪成的,或與多邊形塊熔岩。
跨越障礙
羅馬人首選設計解決障礙的方案,而不是避開它們。將溝壑、丘陵或山區的石頭切開,以建隧道通過。為跨越河流,羅馬人會用石頭或木建拱型橋樑;若是小溪則鋪上石磚跨越,堤道建在沼澤的地面。
軍用及民事用途
羅馬公共道路系統背後有明顯軍事目的,道路建設可團結羅馬受統治的人民及鞏固被征服區的統治。
里程碑和標記
道路上建有里程碑,先有一個在公元前250年分隔了亞壁古道,另一個也建在公元前125年許多大道上,現代辭彙英里或哩(mile)由拉丁語辭彙milia passuum,4,841英尺(1,480米)。里程碑有堅實的矩形底座,設定超過2英尺(60厘米)到地面,站在高5英尺(1.50米),直徑20英寸(50厘米),圓形柱達2噸以上。碑上在眼睛的高度位置有面板塊,標明與羅馬廣場的距離、那位官員製造、修理道路及其他各種信息。
行程地圖和海圖
結合地形和標有道路的地圖存放在某些羅馬圖書館,但由於成本昂貴、難以複雜故不流動作用。
交通工具
牛車是羅馬道路上常見的交通工具,也有日行40至50公里(25至30英里)的馬車,較步行快一倍。
路站和旅館
非軍方官員及為政府服務的人沒有營地給他們使用,他們需持有護照以茲識別,羅馬道路每隔15至18碼英里(25至30公里),便有旅行洋房,附近會有軍營給軍團使用。也有私營旅館,但有些已聲名狼藉,因為經被小偷光顧的,也有妓女當作賣淫場作,這些遺址的牆壁被塗鴉覆蓋。另外,每隔12至18英里(即20至30公里)有路站給作交通運貨工具的動物休息。
郵政服務
羅馬帝國內有公營和私營郵政服務。奧古斯都創立的公共郵政(Cursus publicus),透過羅馬道路系統收發及派送郵件,利用戰車上裝有的箱子盛載郵件。在緊急或特別情況下,會使用驛馬和騎士運送郵件,驛馬每日可傳遞信件至800公里外,該騎士會戴有一頂獨特的皮製郵帽識別是郵差。但郵差在古羅馬時期是種危險的職業,常遭土匪和羅馬的敵人侵擾。
這些羅馬道路的開通,也促進私營郵遞業興起,例如 tabellarii,是家聘用奴隸送信的郵遞業務經營者。
建築分類導航
建築 是人們用土、石、木、鋼、玻璃、蘆葦、塑膠、冰塊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材料,建造的構築物。建築的本身不是目的,建築的目的是獲得建築所形成的“空間”。廣義上來講,園林也是建築的一部分。在建築學和土木工程的範疇里,建築是指興建建築物或發展基建的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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