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組建縣文體和旅遊局。將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的職責,縣旅遊事業局的行政職責,以及縣廣播電視事業局承擔的廣播電影電視行政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文體和旅遊局,加掛縣新聞出版廣電局牌子,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歸口縣委宣傳部領導。
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工作政策和歷史文化保護的政策措施,管理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事務,統籌規劃我縣文體事業、文體產業、新聞出版業、旅遊業發展,深入實施文體惠民工程,組織實施文化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維護各類文體市場包括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加強對外文體交流,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等。
不再保留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和單設的縣旅遊事業局、縣廣播電視事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