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築維修工程設計
正文
古建築維修前要進行工程設計。工程設計包括確定工程方案和具體制定設計檔案兩部分。工程設計方案首先要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建築物殘壞原因及現狀進行科學、全面地分析,並綜合技術條件、經濟條件、施工條件及材料供應等因素,設計出合理可行的維修加固方案進行比較,經審查確定,然後進行具體技術設計。設計檔案主要包括設計圖紙、做法說明書和工程預算書。對重要修繕和局部復原工程,應有方案設計,包括現狀實測圖和修繕設計方案圖、現狀勘察報告、修繕概要說明書、概算總表。技術設計包括技術設計圖和施工詳圖、技術設計和施工說明書、設計預算、現狀照片,必要時提出材料試驗報告書。對石窟寺修繕加固工程,還要提出工程地質資料及勘探報告,必要時另提出化學加固及防風化處理的試驗報告。
重點修繕工程如屬於現狀維修的,可做一次性設計,並提出以下設計檔案:現狀實測圖、技術設計與施工圖;勘察報告及材料試驗報告;技術設計與施工說明書;設計預算;殘壞現狀及建築特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