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奴隸制

古希臘奴隸制是世界歷史上典型的奴隸制形式之一。公元前8至前6世紀,古代希臘形成數以百計的奴隸制城邦 (或稱城市國家),其中雅典和斯巴達最大,並代表兩種不同的類型。雅典屬於工商業城邦類型。它位於希臘東南部的阿提卡半島、約在公元前8世紀建立城邦。居民分公民、外人和奴隸三類。公民又分為貴族和平民兩個等級。貴族擁有大量土地和奴隸,享有政治特權。農民與手工業者備受貴族的壓迫和剝削。

欠債的農民,如不能償還,就可能淪為奴隸。外人無公民權,不能取得土地;主要經營商業、航海業。奴隸來自戰俘、拐賣、海盜劫掠和負債的同族自由民。公元前7—前6世紀,雅典工商業發展起來,出現新興的工商業奴隸主。他們在政治上受貴族的壓迫和排擠,同意平民取消債務奴隸制的要求。由於平民的長期鬥爭,於公元前6世紀廢除債務奴隸制,確立奴隸主民主政體,推動奴隸制經濟和工商業的發展。斯巴達屬於農業城邦類型。它位於伯羅奔尼撒半島南部的拉哥尼亞。公元前7世紀斯巴達人征服該地區,在此建立城邦。斯巴達的居民分斯巴達人、皮里阿西人和希洛人。斯巴達人是奴隸主階級,享有政治權利,靠剝削奴隸為生。皮里阿西人沒有公民權,但享有人身自由,可以擁有財產和土地,經營工商業,擔負著納稅與服兵役的義務。希洛人則是奴隸。公元前5世紀,希臘各城邦處於發展的極盛時期。此後,逐漸衰落。到公元前2世紀中期,希臘各城邦被併入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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