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服裝穿於人體起保護和裝飾作用的製品,其同義詞有“衣服”和“衣裳”。
中國古代稱“上衣下裳”。服裝的效果取決於穿著對象、服裝造型與穿著環境三大方面的因素。服裝既作為人類文明與進步的象徵,同時也是一個國家、民族文化藝術的組成部分,因此對一個民族的服裝來說,是隨著民族文化的延續發展而不斷發展的,它不僅具體地反映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而且形象地體現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審美觀念的變化和升華,本詞條介紹古代服裝。
商周時期,服飾形式主要採用上衣下裳制,衣用正色,即青、赤、黃、白、黑等五種原色;裳用間色,即以正色相調配而成的混合色。服裝以小袖為多,衣長通常在膝蓋部位,腰間則用條帶系束。
商周貴族服飾窄袖織紋衣、蔽膝穿戴展示圖。這個時期的織物顏色,以暖色為多,尤其以黃紅為主,間有棕色和褐色,但並不等於不存在籃、綠等冷色。只是以硃砂和石黃製成的紅黃二色,比其他顏色更鮮艷,滲透力也較強,所以經久不變並一直保存至今。經現代科技分析,商周時期的染織方法往往染繪並用,尤其是紅、黃等正色,常在織物織好之後,再用畫筆添繪。
上古服裝
最早的服裝應該是在勞動中起源的。相傳,古時炎帝神農氏的形象是:身著紅色襦,
臂膊上戴有形似臂箍的東西,小腿著綁腿,頭戴鳥羽帽,足踏皮製鞋,手執農具,儼然是一幅農人的畫像。而傳說中老百姓民頭上戴的不是羽毛帽,而是戴尖帽或圓筒高帽。傳說中的形象描繪可能是出自對出土文物中某些形象的分析;可是史前毫無記錄,確實難以置信,所以也可能是出於後人的揣度。在古代的黃帝、堯舜時期開始有了衣裳,結束了史前那種圍披狀態。人們穿著這種式樣的衣裳,拜祭祖先和天地。人們從經驗中得知,早晨天未亮時,天空是黑色(稱“玄”),上衣如天,所以用玄色;而大地為黃色,下裳如地,服色即用黃色,以此表達對天和地的崇拜。遠古時期,以上衣下裳代表服式,又有上衣下裳相連的"深衣制",這種深衣形式在那時男女沒區別。
商代服裝
中國古代的殷商時期開始有了文字,那時的文字絕大多數是象形字,甚至是圖畫。從甲骨文中可以見到衣、履、黃裳、帶、袂等反映服飾著裝的字樣。從出土的人物形象中,看到的玉佩、玉環、耳墜、項飾、笄、梳,以及絲綢、麻布和銅飾,分辨出精美的飾物和考究的衣物,但這些均為貴族所有。說明服裝與服飾體系正進一步完善。衣、裳、冠、履、帽、襪等服飾形制的不斷出現,表明人們對服裝的理解也日益提高,逐漸從單純的實用功能,向裝飾點綴方向發展,從而使古代服飾趨向完整和統一。
殷商時期的裝飾紋樣造型,強調誇張和變形,結構以幾何框架為依據作中軸對稱,將圖案嚴緊地適合在幾何框架之內,特別誇張動物的頭、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線為主,弧線為輔的輪廓線表現出一種整體劃一,嚴峻獰厲的美學風貌,象徵著奴隸主階級政權的威嚴和神秘,這是奴隸社會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時代風格。
商代服飾不論尊卑和男女都是採用上下兩段的形制,上著衣,下穿裳,後世稱服裝為“衣裳”,便是源自於此。其服飾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設計為緊窄的樣式,長度齊膝,便於活動。
雖然商代服飾的基本形制趨同,但實際上商朝的服飾還是具有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比較高級的染織品、刺繡品及裝飾品都由奴隸主階級享用,而底層的民眾只能穿麻布以及與麻布同類的葛布製成的編織物。據研究表明,商代高級權貴的服飾通常是上身穿短衣,交領右衽,衣長及臀,袖長及腕,袖口窄小,下身穿帶褶短裙,腰間束有寬頻,裹腿;腳上穿翹尖鞋。貴族婦女則上身穿長及足踝的大衣,交領,長袖,腰間束寬頻和蔽膝。蔽膝圍於衣服前面的大巾,用以蔽護膝蓋,蔽膝呈上窄下寬狀。腳上穿履,頭戴圓箍形冠卷。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飾嚴格的等級制度還體現在顏色的使用上。貴族的禮服,上衣多採用青、赤、黃等純正之色,下裳多用間色,如緇、赭、綠等經過數次浸染的顏色,並且衣領,衣袖處還有鑲邊,日常家居則常穿縞衣,綠衣和緇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沒有這么豐富多彩了。
提及服飾文化,不光有服還有飾,服和飾通常是搭配出現的。從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見殷代男女貴族身上還有佩玉的習慣,統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區別階級和等級。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種小動物形象,最常見的是一種玉魚。
殷商時期,服飾能夠出現這樣的等級差別,與當時相對於原始經濟而言的繁榮和技術進步密切相連。正是由於當時的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才有可能為社會提供眾多的服飾資料,統治階級才能擇其優者自用,而棄其劣者予貧民;才能夠在服飾材料的質地、顏色、圖案上分等論級,這就給後代的等級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並在後世正式確立了章服制度。“章服制度”始自我國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時期發展完備,章服制度對帝王和百官公卿所穿的衣服,底色和花紋等設定了相關的規定,作為區別身份等級的標誌。
西周服裝
西周的建立,使社會生產力大大發展和提高了,物質明顯豐富起來,社會秩序也走向條理化,並有了規章制度。服飾形制也由於尊卑等級的存在、禮儀的需要而進一步規範化,被納入“禮治”範圍,尊卑貴賤,各有分別。
這時候服飾的專用界限等級標誌開始清晰,品種類別也相應地增加,像宮室中拜天地、敬鬼神時專有祭禮服,上朝大典時有朝會服,軍事之中專有從戎服,婚嫁之儀專用婚禮服,弔喪時又有喪服。衣裳雖然還是採用上衣玄下裳黃,但在官職服飾中增加了裳前襟的大帶(大帶是用絲織或緙製成,寬四寸)、玉(以玉為原料,以絲帶連繫在腰間的掛飾)。另外在服色上也開始有了等級差別。西周的服式除寬衣長帶的特有風格以外,還吸收了北方鮮卑族(今錫伯族)以帶鉤束腰的服飾花色(在絲帶的接頭處,以金、銀、銅或鐵等金屬製成的精細的勾或扣)。
男服服飾
冕服:禮服中最專貴的一種,給帝王穿著,冕服均在祭典中穿著,是主要的祭服。其服式主要由冠、衣、裳、蔽膝等要件所組成。冕服的主體是玄衣、衣裳上面繪繡有章紋,而在最隆重的典禮時,穿九章紋冕服。衣裳之下,襯以白紗中單,即白色的襯衣,古代襯衣通常是白色。下身前有蔽膝,天子的蔽膝為朱色,諸侯為黃朱色。鞋是雙底的,以皮革和木做底,鞋底較高,
弁服:其隆重性僅次于冕服,衣裳的形式與冕服相似,最大不同是不加章。弁服可分為爵弁,韋弁、冠弁等幾種,它們主要的區別在於所戴的冠和衣裳的顏色。
玄端:為天子的常服,諸侯及其臣的朝服。
深衣:古代凡是服禮都是上衣下裳不相連,惟此種衣裳是上下相連,分開裁但是上下縫合,因為「被體深邃」,所以稱為「深衣」。
女服服飾
鞠衣:為王后率領民婦禮祭蠶神、告桑的禮服,也是諸侯之妻幫助君王禮祭宗廟的祭服。
展衣:又稱襢衣,為王后禮見君王及大宴賓客的禮服,也是卿大夫之妻幫助君王禮祭宗廟的祭服。
祿衣:為王后燕居時的常服,也是士之妻幫助丈夫助祭的祭服。
唇衣:為貴族之女的嫁衣。
春秋戰國服裝
由於連年戰爭,
戰國時期各種禮儀逐漸廢除不用。戰國七雄齊、楚、燕、韓、趙、魏、秦各諸侯國的服飾,由於風土所限,相應地產生一些變化。從湖南長沙出土的戰國楚墓中的彩繪木俑身上,可以看到當時很有代表性的服飾特點。這時候的服飾以沿寬邊的下身纏繞式的肥大衣服。其纏繞是將前襟向後身圍裹,即採取橫線與斜線的空間互補,獲得靜中有動和動中有靜的裝飾效果。因為衣料比較輕薄,為了防止薄衣纏身,所以採用平挺的錦類織物鑲邊,邊上再裝飾雲紋圖案,即“衣作繡,錦為沿”,將實用與審美巧妙地結合。
袍的款式有三種類型。第一型:後領下凹,前領為三角形交領。兩袖下斜向外收殺,袖筒最寬處在腋下,小袖口。此型尺寸較小,比較實用。 第二型:兩袖平直,寬袖口,短袖筒。後領直起,前領為交領(三角形)。衣身較寬鬆,為罩於表面的袍服。 第三型:長袖,袖下部呈弧狀(袖下面的弧線稱為“胡”,據《後漢書·輿服志》說它是仿效牛的頸項下有垂胡之形而設計的)。衣身寬鬆,有華貴的風度。此種款式至西漢仍繼續流行。
春秋戰國時期的服飾紋樣是從商周奴隸社會的裝飾紋樣傳統基礎上演化而來。
戰國時期服飾紋樣的題材,具有一定的象徵含義,當時最為流行的龍鳳既寓意宮廷昌隆,又象徵婚姻美滿。鶴與鹿都象徵長壽。翟鳥是后妃身份的標誌,鴟鵂(貓頭鷹)象徵勝利之神,以上題材多用於刺繡中。絲織紋樣因受提花工藝的限制,戰國時多限於菱形紋、方棋紋、複合菱形紋及在這類幾何紋內填充人物、車馬、動物等的變體紋樣。
戰國時期男子著裝,衣長不過膝,以連續矩紋和條紋作裝飾,此種圖案與當時的漆器器皿邊飾十分相似。男裝以交叉領、窄袖、腰間束帶為基本樣式。戰國時期的帶鉤質地多為金、銀、銅、鐵、玉,在帶鉤上刻有花紋,有時也鑲上綠松石,顯示尊貴富有。還有一種金銀錯的手工工藝,對金石進行加工後,其外觀更加精緻華貴。戰國時期的冶鐵業比較興旺,可以製做男人身上懸掛的銅刀;工藝也屬上乘,如一種二十五公分長的小彎刀,刀背上雕刻有各式花紋,當時廣為人們喜愛和佩帶,名為“容刀”。這時的掛刀,已不完全為實用,很大程度上裝飾取代了實用。
實物考證
長沙戰國楚墓出土帛畫人物與木俑,尚有衣襟右側向後身呈三角形延伸的曲裾袍式。
湖南長沙戰國楚墓出土的漆奩裝飾人物紋,所繪人物穿大袖、寬下擺、V字形交領長袍,腰間緊束腰帶,體態秀美。《尸子》:“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此漆奩人物畫所表現的,也正是細腰的裝束。此外,所有人物衣著領口、袖口、下擺及腰帶均為白色,可能是在深色袍子之內襯穿白色襯衣。頭冠雖不清楚,但都有纓帶下垂,繫於頜下。
秦代服裝
秦漢時期由於國家統一,服裝風格也趨於一致。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幅員廣大、民族眾多的封建統一國家。秦王政當上始皇帝之後,立即著手推行一系列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如統一度量衡、刑律條令等,其中也包括衣冠服飾制度。不過,由於秦始皇當政時間太短,服飾制度僅屬初創,還不完備,只在服裝的顏色上做了統一。秦始皇深受陰陽五行學說影響,相信秦克周,應當是水克火,因為周朝是“火氣勝金,色尚赤”,那么秦勝周就是水德,顏色崇尚黑色。這樣,在秦朝,黑色為尊貴的顏色,衣飾也以黑色為時尚顏色了。
秦代服飾主要是沿襲了戰國的形制,樣式比較簡單。縱觀秦朝,自始至終都充斥著一股嚴酷、硬朗的肅殺之風。受其影響,秦朝的服飾冷峻而嚴肅。
秦始皇本人廢周代六冕,常服通天冠,郊祀時只著“袀玄”——一種祭祀禮服,上衣下裳同為黑色的大禮服。嬪妃服色以迎合秦始皇個人喜好為主,基本受五行思想的支配。
當時的男子多以袍服為貴,袍是繼深衣之後出現的一種長衣,始見於戰國。袍服的樣式以大袖收口為多,一般都有花邊。三品以上的官員穿綠袍,一般庶人穿白袍。官員頭戴冠,腰佩刀,手執笏板(上朝用的記事工具),耳簪白筆(上朝用於記事)。百姓、勞動者或束髮髻,或戴小帽、巾子,身穿交領、窄袖長衫。
博士、儒生是秦代十分重要的階層,他們的服飾表現出獨特的一面,既拘泥於古代,又有所變革。他們穿著的衣服和當時流行的服飾雖然款式有所不同,但質地卻是一樣的。博士、儒生們衣著很樸素,通常是冬天穿縕袍,夏天穿褐衣,即便是居於朝中的,衣著也是一般,基本都夠不上華麗。
農民的服裝主要是由粗麻、葛等製作的褐衣、縕袍、衫、襦等構成。
奴隸和刑徒最明顯的標誌是紅色,是史書上所說的“赭衣徒”。這些人都不得戴冠飾,只允許戴粗麻製成的紅色氈巾。
不同於其他朝代的是,秦朝服飾的亮點是當時的軍服。有關這一點,通過秦始皇的兵馬俑可窺一斑。陶俑或神態肅穆,巍然而立,或凝神沉思,堅毅威武。他們的戰袍都是用布帛、皮革、金屬等縫製到一起的,鞋子都是針腳細密的布底鞋。
秦代鎧甲戰服我們從出土文物中可以看見。在陝西臨潼出土的陶俑所著鎧甲應是秦兵俑中最為常見的鎧甲樣式,是普通戰士的裝束,這類鎧甲有如下特點:胸部的甲片都是上片壓下片,腹部的甲片,都是下片壓上片,以便於活動。從胸腹正中的中線來看,所有甲片都由中間向兩側疊壓,肩部甲片的組合與腹部相同。在肩部、腹部和頸下周圍的甲片都用連甲帶連線,所有甲片上都有甲釘,其數或二或三或四不等,最多不超過六枚。甲衣的長度,前後相等,下擺一般多為圓形。
秦時士兵按兵種可分為:輕裝步兵、重裝步兵、騎兵、戰車御手等。輕裝步兵,身穿長襦,腰束革帶,下著短褲,脛紮裹腿,手中拿著兵器。重裝步兵俑要么身穿長襦,外披鎧甲,下穿短褲,要么髮髻或頭盔上有所區別。騎兵穿便於活動的胡服,外披齊腰短甲,下著圍裳長褲。戰車御手有兩種穿著,一種是長襦,外披無肩無臂的鎧甲;另一種是經過特別加工的甲衣,脖子上有方形頸甲,雙臂臂甲長至腕部,與手上的護手甲相連,對身體防護極為嚴密。
漢代服裝
中國完整的服裝服飾制度在漢朝確立的。漢代染織工藝、剌繡工藝和金屬工藝發展較快,
推動了服裝裝飾的變化。西漢建立時基本上沿用秦朝的服制。東漢時期穿黑色衣服必配紫色絲織的裝飾物。祭祀大典上通用的是“長冠服”。皇后的祭祀服是:上衣用紺色,下裳用皂色。皇后的蠶服,上衣用青色,下裳用縹色(淺黃色)。漢文帝當政時比較儉樸,自己穿黑色絲織衣、皮鞋。一般官員要穿禪衣,又名“祗服”。在西漢時期二百年之中,服飾實行“深衣制”,它的特點是象蟬一樣的頭冠(帽子)、紅色的衣服、象田字狀的領子、戴玉、紅色的鞋。深衣形制是上衣下裳相連線縫在一起,做祭服的中衣,要緣黑色邊,作為朝服的中衣,需緣紅色邊,當時男女服用極為普遍。服飾總稱“禪衣”。禪衣是單層的外衣。禪衣裡面有中衣、深衣,其形與禪衣無大區別,只是袖形有變化,都屬於單層布帛衣裳。官員在上朝時都要穿黑色禪衣。
漢衣款式以衣襟分類,可以劃分兩種:一為“曲裾禪衣”,即開襟是從領曲斜至腋下;一為直裾禪衣,是開襟從領向下垂直。曲裾,即為戰國時期流行的深衣。漢代仍然沿用,到東漢,男子穿深衣的已經不多了,一般為直裾衣,但並不能作為正式禮服。這種服式既長又寬,從款式上官民服用基本沒有差別,但從原料和顏色上,卻可明顯顯示等級的不同。漢代朝服的服色有具體規定,一年四季按五時著服,即春季用青色;夏季用紅色;季夏用黃色;秋季用白色;冬季用黑色。
漢代著衣有七個特點:1、穿外衣時,由於領大而且彎曲,穿衣時必需暴露中衣的領型;2、穿衣必用白色面料做里;3、袖寬為一尺二寸;4、衫無袖;5、穿皮毛服裝時裘毛朝外;6、腰帶極為考究,所用帶鉤以金製成各種獸形,如螳螂形或琵琶形。形象十分生動有趣。一般長度在一寸半至六寸之間,是衣裳中間顯要的裝飾物。漢帶鉤從形、色和工藝上都達到了極高的水平,較比西周和戰國時期,在設計和製作方面都要精美得多。因此頗受男人們的喜愛,佩戴者很多;7、男子保持佩刀習俗,但所佩之刀有形無刃,因此失去了實際價值,主要是顯示儀容。
漢代祭服遵從古禮穿冕服佩綬、佩玉。皇帝、公卿、諸侯均用大,只是在所系玉石的串珠或絲繩的質地上加以區別。皇太后、太后、公卿夫人等的祭服(謁廟服)、親蠶服、朝見服和婚禮服的形式都採用深衣制。漢時勞動女子總是上穿短襦,下穿長裙,膝上裝飾長長垂下的腰帶。勞
動男子常服是上身穿襦,下身穿犢鼻褲,並在衣外圍罩布裙;這種裝束不分工奴、農奴、商賈、士人都一樣。
魏晉服裝
魏晉服裝服飾雖然保留了漢代的基本形式,但在風格特徵上,卻有獨到突出的地方,
這與當時的藝術品和工藝品的創作思路有密切關係,其風格的同一性比較明顯。公元六世紀波斯圖案花紋通過“絲綢之路”傳入中國,對紡織、服裝以及其他裝飾物,產生了不小的影響。這一點在敦煌壁畫上多有反映。魏晉時期規定宮中朝服用紅色,常服用紫色。白色為平民百姓服色。這時的服式仍以襦、裙、為主,裘是非正式衣服。婦女裝飾比較考究,有金環、銀約指和繞腕的跳脫等。在質地上宮中與宮外仍有很大區別。魏晉的鎧甲最普遍的形式是兩襠鎧,長至膝上,腰部以上是胸背甲有的用小甲片編綴而成,有的用整塊大甲片,甲身分前後兩片,肩部及兩側用帶系束。胸前和背後有圓護。因大多以銅鐵等金屬製成,並且打磨的得極光,頗似鏡子。在戰場上穿“明光鎧”,由於太陽的照射,會發出耀眼的“明光”,所以這樣稱呼。這種鎧甲的樣式很多,而且繁簡不一,有的只是在襠的基礎上前後各加兩塊圓護,有的則裝有護肩、護膝,複雜的還有重護肩。身甲大多長至臀部,腰間用皮帶系束。
南北朝服裝
南朝服式以襦裙為主,婦女尤其以著裙為正統,不穿裙而露褲的人,被看做是沒禮貌的行為。
當時女子頭上包白綸巾(是一種配有青絲帶的頭巾,傳說在三國時諸葛亮平時戴此頭巾),衣袖長而且窄並加以縷雕花紋。跳舞者穿長衫,並在身上披掛很長的帶子,頭上束紈巾。南朝服式還有“袍”和“衫”,衫在晉時已是必著衣的一種。“裘”在此時極為珍貴,以貂裘為最。是少年喜愛的衣物,浮薄少年更喜愛有色之“襦”、“帔”、“鶴氅”,這些都是此時普及的衣裝。
南朝服式基本上繼承魏晉,由於戰亂和國度的頻繁更替,反映在著裝方面也有變化。江南衣式比北方短小,但當時卻流行戴小帽穿大衣的風氣,有時將一隻袖分成兩隻,一條裙截成兩裙,有的款式大領大帶,有的衣窄袖小,有的裙長曳地,有的衣長蔽腳。 南朝的朝服仍是玄衣。服飾用料有規定,三品官以下的不得穿用雜色綺做的衣服,六品官以下者只能穿七彩綺,不可使用羅綃。南朝的藝術品與服飾風格一脈相承,許多出土的陶俑形象,向我們展示了細腰圓臉型的女子,面目神情十分娟秀,尤其出自江南的俑塑特點更突出,這與服飾的拖地長裙和寬衣披帶均十分協調一致。
北朝的服式,官宦正式場合穿著朱色單衣,便服和軍服以為主。穿紅色袍就佩帶金帶,穿小袖長身袍則用金玉帶。平民婦女以襦襖為常服,這與南朝並無兩樣。北朝時期著裝衣料中綾錦最為華貴。南北朝的卷草花紋是在漢代的雲紋圖案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敦煌造井(單獨適合紋樣)、三角形花(適合紋樣)和條狀花(二方連續)、飛天、雲紋等動態形象巧妙地結合起來,既古樸、秀麗,又含蓄柔和。當時的毛織毯、麻布和絲綢都是盛行的產品。
唐代服裝
唐朝還流行女子穿“胡服”。
“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裝。腰帶形式也深受胡服影響。
在此以前,人們的腰飾是以金銀銅鐵,這時候流行系“蹀躞帶”,帶上有金飾,並扣有短而小的小帶以作系物之用。這種腰帶服用最盛是在唐代,以後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盛唐以後,胡服的影響逐漸減弱,女服的樣式日趨寬大。到了中晚唐時期,這種特點更加明顯,一般婦女服裝,袖寬往往四尺以上。中晚唐的貴族禮服,一般多在重要場合穿著,穿著這種禮服,發上還簪有金翠花鈿,所以又稱“鈿釵禮衣”。
唐高宗以後,以紫色為三品官的服色;淺緋色為五品官服色,深綠色為六品官服色,淺綠色為七品官服色,深青色為八品官服色,淺青色為九品官服色,黃色為宮外之人及庶民服色。唐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
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裝的精華,朝鮮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裝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飛柔”著稱。唐裝本身品類多,善變化,從外形到裝飾均大膽吸收外來服飾特點,多以中亞、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飾為參考,充實唐代服飾文化,使得唐代服飾豐富多采富麗堂皇,風格獨特奇異多姿,成為中國歷史服飾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矚目。
宋代服裝
宋朝歷史以平民化為主要趨勢,服裝也質樸平實,反映時代傾向。宋代女子服裝分三種:
一為自皇后、貴妃至各級命婦所用的“公服”,一為平民百姓所用的吉凶服稱“禮服”;一為日常所用的常服。宋裝繼承唐裝,女服仍以衫、襦、襖、背子、裙、袍、褂、深衣為主。絕大部分是直領對襟式,無帶無扣,頸部外緣縫製著護領。服式採用衣袖相連的裁剪方式。有的限於面料的幅寬,因而在衣片的背部或袖椿部分採用接縫和貼邊裝飾。單袷衣有前身短後身長的式樣,也有無袖的大背心式樣。出土的衣服都在領邊、袖邊、大襟邊、腰部和下擺部位分別鑲邊或繡有裝飾圖案,採用印金、刺繡和彩繪工藝,飾以牡丹、山茶、梅花和百合等花卉。
宋代品官制度基本上沿襲前代,因此宮中的官服也與前代相仿,分為朝服、祭服、公服、戎服、喪服和時服。朝服是紅衣紅裳,內穿白色羅質中單,外系羅料大帶,並有緋色羅料蔽膝,身掛錦綬、玉、玉釧,下著白綾襪黑皮履。除這種朝服是統一樣式外,官職的高低是以搭配的不同來區別的。主要是在有無禪衣(中單)和錦綬上的圖案上作級別變化。穿朝服時必戴“進賢冠”(一種塗漆的梁冠帽),“貂蟬冠”(又名“籠巾”,是以藤絲編成形,上面塗漆的冠帽),獬豸冠(屬進賢冠一類)。
公服即常服,又名“從省服”,以曲領大袖,腰間束革帶為主要形式,另有窄袖式樣也。
這種服式以用色區別等級。如九品官以上用青色;七品官以上用綠色;五品官以上用朱色;三品官以上用紫色。到宋元豐年間用色稍有更改,四品以上用紫色;六品以上用緋色;九品以上用綠色。按當時的規定,服用紫色和緋色(朱色)衣者,都要配掛金銀裝飾的魚袋,高低職位以此物加以明顯的區別。時服是按季節賜發給官臣的衣物。上至將相皇帝大將下至侍衛步軍,賜發的品種有袍、襖、衫、袍肚、褲等。所賜之服大部分是織有鳥獸的錦紋。宋代男子除在朝的官服以外,平日的常服也是很有特色的,常服也叫“私服”。宋官與平民百姓的燕居服形式上沒有太大區別。只是在用色上有較為明顯的規定和限制。
宋時常服有如下幾種:“袍”有寬袖廣身和窄袖窄身兩種類型,有官職的是錦袍,無官職的是白布袍。“襦”、“襖”為平民日常穿用的必備之服。“短褐”是一種既短又粗的布衣,為貧苦人服。“衫”,這是一種裳下擺接一橫的男人長衫。“裳”,沿襲上衣下裳的古制。是冕服、朝服或私居服的式樣。宋時也有上衣下裳的穿法。男子也穿用對領鑲黑邊飾的長上衣配黃裳。居家時不束帶,待客時束帶。“直裰”是一種比較寬大的長衣。由於下擺無衩而背部卻有中縫而稱“直裰”。“鶴氅”,寬長曳地,是一種用鶴毛與其他鳥毛合捻成絨織成的裘衣,十分貴重。
此外宋代男式衣著,還有布衫和羅衫。內用的叫汗衫,有交領和頜領形式。質料很考究,多用綢緞、紗、羅。顏色有白、青、皂(黑)、杏黃、茶褐等。襖的質料有布、綢、羅、錦、絲和皮。襖的用色有青、紅、棗紅、墨綠、鵝黃等幾種。貴族褲子的質地也十分講究,多以紗、羅、絹、綢、綺、綾,並有平素紋、大提花、小提花等圖案裝飾,褲色以駝黃、棕、褐為主色。
元代服裝
元代是中國歷史上民族融合的時代,服裝服飾也充分體現了這一特點。
元太祖成吉思汗自1206年建都,滅西夏、金之後,民族組成主要以蒙古族為主。元代由於民族矛盾比較尖銳,長期處於戰亂狀態,紡織業、手工業遭到很大破壞。宮中服制長期延用宋式。直到l321年元英宗時期才參照古制,制定了天子和百官的上衣連下裳上緊下短,並在腰間加襞積,肩背掛大珠的“質孫服”制,漢人稱“一色衣”或“質孫服”。這是承襲漢族又兼有蒙古民族特點的服制。
“質孫服”服用面很廣,大臣在內宮大宴中可以穿著,樂工和衛士也同樣服用。這種服式上、下級的區別體現在質地粗細的不同上。天子的有十五個等級(以質分級層次〉。每級所用的原料和選色完全統一,衣服和帽子一致,整體效果十分出色。比如衣服若是金錦剪茸,其帽也必然是金錦暖帽;若衣服用白色粉皮,其帽必定是白金答子暖帽。天子夏服也有十五等級,與冬裝類同。百官的冬服有九個等級,夏季有十四個等級,同樣也是以質地和色澤區分。
“比肩”、“比甲”也是常服。“比肩”是一種有里有面的較馬褂稍長的皮衣,元代蒙人稱之為“襻子答忽”。“比甲”則是便於騎射的衣裳,無領無袖,前短後長,以襻相連的便服。 元代男子的公服多隨漢族習俗,常服的外面,罩一件短袖衫子,婦女也有這種習俗(稱為襦裙半臂)。
元代女服分貴族和平民兩種樣式。貴族多為蒙人,以皮衣皮帽為民族裝,貂鼠和羊皮製衣較為廣泛,式樣多為寬大的袍式、袖口窄小、袖身寬肥,由於衣長曳地,貴夫人外出行樂時,必須有女奴牽拉。這種袍式在肩部做有一雲肩,即所謂“金繡雲肩翠玉纓”,十分華美。作為禮服的袍,面料質地十分考究,採用大紅色織金、錦、蒙茸和很長的氈類織物。當時最流行的服用色彩以紅、黃、綠、褐、玫紅、紫、金等為主。 元代平民婦女穿漢族的襦裙,半臂也頗為通行,漢裝的樣子常在宮中的舞蹈伴奏人身上出現,唐代的窄袖衫和帽式也有保存。此外受鄰國高麗的影響,都城的貴族后妃們也有模仿高麗女裝的習俗。
明代服裝
明代服裝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最突出的特點是以前襟的紐扣代替了幾千年來的帶結。
但是紐扣並非始於明代,從元代的辮線襖子腰圍部分曾經見到過釘紐扣的形式。紐扣的使用也是一種變革,體現著時代的進步。另外理學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裝風格。
明裝與唐裝相比,在於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明代女裝上衣是三領窄袖,身長三尺,露裙二、三寸。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 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此越發顯得高貴。
明代水田衣
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
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
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佳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系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鍊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牙籤、耳挖子和小刀,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明代男裝以方巾圓領為代表形式,儒生所著衫與當今舞台上京劇書生的服飾極為相似。其特點是寬袖、皂(黑)色緣邊,青圓領、皂絛軟巾垂帶。官服是雲緞圓領袍,另有外加雲緞外套的穿法。這種袍長離地一寸,袖長過手,袖椿(指袖身)寬一尺,袖口寬九寸。水田衣是明代一般婦女服飾,是一種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成的服裝,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它具有其它服飾所無法具備的特殊效果,簡單而別致,所以在明、清婦女中間贏得普遍喜愛。據說在唐代就有人用這種方法拼製衣服。
清代服裝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中原地區。
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制度,由於滿族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可以說這種變革是歷史上“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的突變。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的繁複,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
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時至今日,它對現代服裝也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旗袍,已經形成了漢民族的服飾代表,顯示了東方女性的溫柔與內涵,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
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族婦女不纏足、不穿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族婦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
近代服裝
辛亥革命後,服制形式大變,清代的官吏衣著和頂戴都被淘汰。最突出的就是剪辮,
當時剪辮的先行者是城市中的官吏和知識分子,偏遠鄉村仍不輕易接受。當時旗人盛裝雖然消失了,但是旗袍仍然存在,女學生中的“藍布大褂”是領銜的式樣,而後日漸流行起來。 由於電影的出現,電影明星成為逐漸顯赫的人物,上海成為中國女裝的大本營,粵裝、港裝成為上海裝的一個支派。民國初年女子的生活起了變化,居住在大都市的摩登女子受外來思潮影響,紛紛走出閨房奔向社會,投身電影業、商業、手工藝業、教員、舞女以至做官吏等,由於此類職業的要求,改裝換容就成為必然之事。
由於城市與外界交往頻繁,因此服裝的款式、材料變化快;而邊遠山區和農村,相比之下幾乎相差一百五十年。比如當上海女子已經開始整燙頭髮,足著高跟鞋時,河北的婦女頭上還戴著三、四百年前的冠子,足下還纏著一雙“三寸金蓮”;當北平的貴族婦女已經著貼身旗袍之時,在甘肅還有三十年前上海時興過的大鑲滾袖衣。
2000年後,少部分人開始穿回清朝之前的服裝,找回民族服飾,並希望以此為開端試圖重塑漢民族意識和漢文化,被稱為漢服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