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文景

叢文景

叢文景,男,安徽省鳳台縣人,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武漢大學工程碩士研究生。 曾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長。 2016年8月3日,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江西省新余市原市長叢文景(正廳級)以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向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叢文景 叢文景

2001年7月任景德鎮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4年6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6年11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0年7月任中共新余市委副書記,兼任市委黨校校長、高新區黨工委第一書記。

2013年8月任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3年9月任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長。

任免信息

2013年8月,提名為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長候選人。

2013年8月,江西新余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任命為新余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13年9月23日,江西新余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新余召開,叢文景當選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長。

違紀被查

2014年11月28日,新余市委副書記、市長叢文景被有關部門帶走。

2016年8月3日,從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江西省新余市原市長叢文景(正廳級)以涉嫌行賄罪、受賄罪向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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