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江西省贛州地區(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南昌市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江西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省稅費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行政工作)等職務;
2007年01月——2008年03月,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08年03月——2008年04月,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08年04月——2008年05月,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8年05月——2009年12月,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新余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
2010年03月——2013年03月,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
2013年03月——2014年10月,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
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人物事件
帶走調查
2014年8月27日下午,時任江西省發改委主任、新余市委原書記李安澤被有關部門帶走。
李安澤被帶走或因涉及江西官場人人熟知的“於姐”和其曾擔任副國級領導的丈夫的貪腐案。
紀委工作人員從“於姐”家中搜出了李安澤送給“於姐”的名畫,李安澤因此被牽出。數年前,因為“於姐”喜歡,李安澤就通過新余市的一位老闆,從上海拍賣行拍下了傅抱石的一幅畫送給“於姐”,向其雅賄。“當時拿下這幅畫的價格大約900萬,現在的價格已經是千萬以上。據悉,這幅畫是沒有進入拍賣目錄而被直接拿走的,如果進入拍賣目錄,這個價根本拿不下來。”
“李安澤預感到‘於姐’丈夫可能要出事,於是去找‘於姐’騙她說,這幅畫是贗品,想拿回來給她換幅真的。沒想到‘於姐’回他說:沒印象曾經收過這幅畫。”後來辦案人員從“於姐”家中搜出了這幅畫,進而牽出李安澤。
李安澤被舉報任新余市市長時“賤賣”土地,致國有資產流失近10億元。
江西省發改委網站對涉及李安澤的新聞已做了刪除和改動。
免去職務
2014年10月15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李安澤的江西省發改委主任職務 。
罷免代表
2014年11月13日,江西新余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新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提出的《關於提請罷免李安澤的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議案》,決定罷免李安澤的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報送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公告。
2014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終止了李安澤的江西省人大代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