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局收到註冊申請件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分三個部分:申請書件的審查(檔案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字/印章是否缺少)、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式及必要的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的審查)。在形式審查過程中,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
2.經審查認為審查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檔案的,予以受理,確認申請日期、申請號,並發給〈受理通知書〉。
3.一般受理通知書下發時間是3—6個月左右,受理通知書下發之後商標局官網就會顯示該商標的詳細信息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