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報告

反貪報告

本書的體例是按照反貪污賄賂工作局成立的前前後後這一時間流向,截取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問題,以專題的形式兼顧時間的先後進行分析、論證和記述,而各個問題之間又存在著內在的邏輯關係,以此構建成全書的框架。由於這些問題仍然是今天廣大從事懲治貪污賄賂工作的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感到困惑的難題,因而從理論分析和形象記敘的結合上深入地探討這些問題,希望有助於避免簡單地記述陳年流水賬那樣枯燥乏味的感覺。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本書的體例是按照反貪污賄賂工作局成立的前前後後這一時間流向,截取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問題,以專題的形式兼顧時間的先後進行分析、論證和記述,而各個問題之間又存在著內在的邏輯關係,以此構建成全書的框架。由於這些問題仍然是今天廣大從事懲治貪污賄賂工作的理論和實踐工作者感到困惑的難題,因而從理論分析和形象記敘的結合上深入地探討這些問題,希望有助於避免簡單地記述陳年流水賬那樣枯燥乏味的感覺。

本書寫的是共和國第一個反貪局成立的前前後後,基本上是屬於記事性質的。但是,它並不是一本回憶錄,也不是孤立地局限於寫反貪機構的建立,而是把它的建立與時代背景、國內外環境聯繫起來,與古今中外的懲貪實踐和經驗教訓聯繫起來。希望通過縱橫比較的介紹,對今後的

懲治貪污賄賂犯罪仍有裨益。

作者簡介

肖揚(蕭拐)漢族,1938年8月生,廣東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2年1月參加工作,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學歷,香港城市大學榮譽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世界法律家協會名譽會長。歷任新疆政法於校法學教師,廣東省曲江縣公安局幹部,曲江縣龍歸公社黨委書記,曲江縣委常委、辦公室主任,韶關市武江區委書記,清遠地委副書記,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法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 中國共產黨14大、15大、17大代表,15屆、16屆中央委員。

圖書目錄

序一

序二

前言

引子

一、歷史的警示

(一)黃炎培的忠告

腐敗周期率

“我們決不做李自成”

共和國的宣言

(二)權力與腐敗

權力的私有化

高度集權的失誤

“法律虛無”的悲劇

(三)反貪方式的思考

嚴刑峻法的效力

民眾運動的利弊

道德力量的局限

痛定思痛的醒悟

(四)專門法律監督機關的沉浮

起落的坎坷

時代的遺憾

法制的春天

帶血的經驗教訓

二、當代的啟迪

(一)可怕的“世紀病”

貪污腐敗的溫床

悄悄蔓延的瘟疫

層出不窮的醜聞

(二)驚心動魄的劇變

崛起的陣營

西方的挑戰

慘痛的演變

深沉的思考

(三)國際反貪風雲

席捲全球的風暴

陽光法案”紛紛出台

國際社會聯手反貪腐

(四)廉政的基本模式

制約權力的機制

兩個典型的國家

國際反貪的啟示

三、改革的契機

(一)民族振興之路

對外開放的嚴峻考驗

國際化發展大趨勢

中國走向世界

(二)新觀念的洗禮

社會在變革中進步

廣東在改革開放大潮中激盪

價值觀念的衝突

檢察工作的新課題

(三)面臨的挑戰

醜惡現象沉渣泛起

貪污腐敗之風濁浪洶湧

貪污賄賂的新動向

貪污腐敗不是文明的代價

(四)任重道遠

對症下藥的思考

歷史的遺痕

體制的缺陷

分配的失衡

國際的滲透

個人主義的膨脹

尋求全方位的對策

四、懲貪的重任

(一)忠誠的衛士

人民的公僕

權與法的較量

反貪的三大難題

(二)運行的困境

嚴酷的現實

慌不擇路的摸索

檢察體制的困惑

(三)效率與效益

步出習慣的窠臼

偵查的新方略

亡羊補牢與未雨綢繆

執法觀念的衝突

(四)掌握反貪的主動權

被動的教訓

知識就是力量

依靠民眾是反貪之本

疏而不漏的天網

捷足先登的情報

五、決策的過程

(一)決策的思路

改革與風險

樹立法律監督的權威

更新觀念的思考

懲貪工作的原則

懲貪工作的構想

(二)檢察工作的新舉措

為經濟建設服務

建立“內部制約”制度

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

懲貪不能降溫

(三)反貪局的孕育

懲貪工作的出路

“他山之石”的借鑑

舉報中心的成立

完善舉報中心的構想

檢察工作的戰略轉移

異國他鄉的深談

(四)反貪局的誕生

決策的提出

建立反貪局的經過

利劍出鞘——共和國第一個反貪局誕生

加強反貪局建設

未競的事業

六、懲貪無窮期

(一)曠日持久的鬥爭

貪污賄賂行為是長期存在的社會現象

懲貪鬥爭的出路

(二)基礎性的教育

築起思想的長城

重視理想道德的力量

黨的宗旨不能丟

艱苦奮鬥的精神應發揚光大

強化全民族的法律意識

思想教育並非萬能的手段

最具強制性的教育是法制

(三)法制的威懾力

懲治貪污賄賂犯罪離不開完善的法制

依法反貪方能奏效

制定懲治貪污賄賂法和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具有

特別重要的意義

依法健全監督機制

過渡時期懲貪的基本形式

後記從審判的視角看六十年反貪軌跡

附錄一 肖揚同志在花縣召開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匯報會上的講話 (1986年11月)

附錄二 關於深圳市經濟罪案舉報中心試點情況的報告(粵檢申字[1988]4號)

附錄三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成立反貪局的請示報告及批覆

(一)關於建立貪污賄賂罪案偵查局的請示報告

(二)關於同意建立廣東省反貪污受賄工作局的復函

(三)關於成立廣東省反貪污受賄工作局的請示報告

(四)關於成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受賄工作局的批覆

附錄四 肖揚檢察長在建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受賄工作局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 (1989年8月18日

附錄五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節選)——一九九0年五月十三日在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附錄六 全國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局長座談會紀要(1990年5月20日

附錄七 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局長座談會紀要(1990年4月7日

附錄八 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反貪污賄賂專門機構——在廣東省檢察機關第一次反貪污賄賂工作局局長座談會上的講話 (1990年4月3日

附錄九 神聖的使命——寫在全國第一個反貪局誕生五周年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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