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行為

“反行為”是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教授高王凌提出的一種理論總結。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教授高王凌將農民的這種行為命名為“反行為”。 從性質上來講,農民的“反行為”不是“反抗”之“反”,不是正面硬抗、硬頂,也與大規模的革命運動無關。

“反行為”是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教授高王凌提出的一種理論總結。
人民公社的廣泛創建是中央提倡和強制推廣的結果,並不是農民的真實意願,當然也根本沒有人去真正地徵詢他們的意見。但農民也不是我們想像中的唯唯諾諾、逆來順受、規規矩矩的被動接受者,在面對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公社制度時,他們有著“反道而行”的“對應”行為,處心積慮地想出各種辦法來“對著幹”,從而以不易察覺的方式改變、修正,或是消解著這項制度。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教授高王凌將農民的這種行為命名為“反行為”。
從性質上來講,農民的“反行為”不是“反抗”之“反”,不是正面硬抗、硬頂,也與大規模的革命運動無關。相對而言,它是一個“不反”之“反”,是一種“軟行為”,是日常生活中秘密的、靜悄悄的、帶有很大的欺騙性的、不易為人覺察的行為,也就是和政府玩“貓膩”、“小動作”,你這樣規定我未必這樣做,你讓我搞什麼我不一定搞什麼,留在公社裡,但不積極,而是應付它、維持它。可以說,早在土改的時候,農民就開始有“反行為”了,擔心多幹活,產量增加了,變成富裕中農被批鬥,故不好好乾了,寧願窮著。人民公社成立後,這種“反行為”更成為農村的基本生活方式,延續了二十多年。
對於農民“反行為”,高教授認為,不能簡單當作消極的東西,也應看到它對歷史的正面貢獻,第一,“反行為”一定意義上緩解了大躍進和人民公社所帶來的災難,保障了農民的基本生活;第二,“反行為”在相當程度上修改了公社制度,對國家政策的修訂起了很重要的積極作用,促進了人民公社的最終解體,“頂”出了包產到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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