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社會黨人非常法

《社會黨人法》是德意志帝國 O.von俾斯麥政府實施的旨在鎮壓德國社會主義運動的反動法律。全名為《反對社會民主党進行普遍危害活動法》,在中國通稱《反社會黨人法》。《反社會黨人非常法》、《反社會主義者特別法》等。1878年10月19日由帝國國會通過,21日生效,有效期最初為3年,後4次延長,1890年9月30日最後期滿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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