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解釋

反對解釋,即法律條文作出正面的規定,可以從其反面來推測這個法律條文的反面的意思,以用來裁判案件。

反對解釋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能適用:(1)法條所確定的條件為法律效果的全部要件;(2)法律規定所確定的條件為法律效果的必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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