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不得一腳指

及不得一腳指
拼音:
解釋:1.北齊李幼廉任瀛州長史,甚有吏才,遇事立辦,神武帝高歡深加慰勉,嘗責他人說:"碎卿等諸人,作得李長史一腳指不!"見《北史.李幼廉傳》。後以"及不得一腳指"喻相差甚遠。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