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公共項目建設資金,交給公眾討論,並由公眾決定,使預算編制更加公開、民主、透明──這就是“參與式預算”。此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果,避免了腐敗,還喚醒了百姓的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為民意的充分表達提供了平台。
解釋
從前的公共建設資金使用,都是政府依據年度計畫進行安排,直到工程施工百姓才知道具體的資金安排,往往花錢不少百姓還不滿意。“參與式預算”從立項開始百姓就參與進來,他們像主人打理自己的家財一樣認真負責。阿城區清真社區居民、79歲的王介山說:“通過參與預算,我們協助政府把錢花在刀刃上。該花的花,不該花的一分錢不動。”
在兩個月的小區道路改造中,他和其他居民代表一直監督工程質量。從路基的厚度、混凝土的標號到各種建築材料的配比都一一過問,發現路基沒有達到規劃中的20公分、混凝土標號不達標、建築材料配比不規範等問題,都及時向施工方提出,要求對方馬上整改。
道里區安靜街道辦負責財政工作的副主任徐曉墨認為,有了“參與式預算”後,工程的總造價、建築材料的單價和管理成本等都要公示,這就方便了百姓監督資金的流向和使用,對建築工程等腐敗易發領域起到了監督作用。相比之下,從前的資金使用不夠公開、透明,百姓對經手資金的人常常不信任。
哈爾濱市財政局局長席常青認為,“參與式預算”作為預算體制改革的開端,已發揮出3個作用:一是減少了重複建設和資金浪費,將有限的財力投入到民眾最需要的公共項目上,實現了公共財政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二是提升了民主理財的水平,提高了政府公共產品的質量,實現了公共服務項目效益最大化;三是喚醒了百姓的民主意識和參與意識,為民意的充分表達提供了平台。
面臨問題
財政預算作為一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域,很難把資金完全拿出來讓百姓參與,因此必須界定好其適用範圍,讓百姓參與到他們能力所及的項目中去。以庭院改造來說,不但跟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以他們現有的知識水平和能力,完全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構想。如果政府拿出捷運、橋樑、高速公路等專業性較強的建設項目讓百姓參與,百姓往往很難提出高質量的意見和建議。
哈爾濱工業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梁雪峰認為,要想讓“參與式預算”發揮更大作用,需要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財政預算信息披露制度。因為百姓對財政預算畢竟很陌生,只有財政部門提供完整的預算信息,披露資金的總體安排,才能讓百姓了解政府的錢究竟要花在哪裡,怎么花才更合理,從而提出自己的參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