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雲南少數民族基礎教育項目對教師的在職培訓內容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理念和方法。在教師培訓時,平日站在講台上的老師們變成了“學生”,他們的“學習”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決於培訓的方式――改變以往傳統單一的教師培訓集中上大課、聽講座、講道理、記筆記的方式,“參與式”的、“以學習者為中心” 的培訓模式自然是最恰當的選擇。雖然,作為成人的教師在培訓班上作“學生”時,與他們平日在自己的課堂上要面對的兒童學生相比,在認知心理和學習規律方面會有所不同,但這種“換位”還是能在很大程度上幫助教師體會“以學習者為中心”的精義所在。與傳統培訓教材不同,雲南少數民族基礎教育項目參與式教師集中培訓的整套培訓教材,是根據學校教師的需要,由一個個精心設計的活動組成的1。培訓中的大量教學資源來源於受訓教師,又服務於受訓教師。每一輪培訓的內容都不盡相同,督導員在前一輪培訓的實踐基礎上,經過反思、總結以及根據老師們反映的問題來對教材進行適當的調整,不斷完善培訓教材。這種邊實踐、邊總結的方式保證了培訓教材的參與性、靈活性和大眾性。
作者介紹
早在1920年,救助兒童會就向中國捐贈了第一筆款項約計250英鎊用於饑荒救濟。20世紀30年代,救助兒童會又向中國水災災民和日本侵華戰爭的受害者提供了物質援助。救助兒童會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在香港開展項目,和當地政府合作改善對兒童的社會服務,具體工作包括設立兒童日間關懷中心、託兒所、殘障兒童中心、流浪兒童和孤兒收容所,及幫助單親家長的項目等。1994年英國救助兒童會還協助成立了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並一直支持其工作至今。
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開始,救肋兒童會在雲南省、安徽省及西藏自治區開展了社區發展、教育等項目。1995年,救助兒童會中國項目辦公室從香港遷至雲南省昆明市。2003年,我們開設了新疆烏魯木齊辦事處。為了加強與政府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和其他的組織通力合作,1999年,我們將中國項目的總部遷至北京,設立了北京代表處。
2008年四川地震後,救助兒童會中國項目立即在成都設立了緊急援助辦公室,開展緊急救援和災後重建工作。現在,我們在四川陸續開展了一些兒童健康、保護、緊急災害應對等方面的長期項目。
作為為數不多的在中國開展工作的國際兒童組織之一,救助兒童會以直接干預、培訓、調研和倡導宣傳等方式幫助處於邊緣的兒童和青少年。我們關注的對象為弱勢兒童,如流浪兒童、殘疾兒童、被拐兒童、少數民族兒童、違法兒童及流動兒童等。我們促進兒童在健康、教育和福利等方面的發展,積極倡導保護兒童的權益,促進兒童權利的實現。
救助兒童會在中國建立了廣泛的合作關係,包括中央各部門及各級地方政府部門,也包括地方民眾組織、非政府組織和私營企業等。
以兒童為中心是我們工作的基本原則,兒童參與到我們的各項項目活動中來。我們與兒童相互學習、共同計畫和做出決策。通過項目實施,我們獲得保護兒童、促進兒童權利的最佳實踐經驗,創建可持續的發展模式,為政府制定有關兒童的政策提供參考和技術支持。
作品目錄
培訓教材介紹如何使用教材
主題1:基礎
主題2:兒童
主題3:方法
主題4:運用
主題5: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