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男

厲 男(1916~1983) 原名厲廣學。1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厲 男(1916~1983) 原名厲廣學。1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1928年入齊齊哈爾師範學校附屬國小學習。1930年考入北平(今北京)私立民鋒中學,翌年轉入黑龍江省第一中學學習。1934年考入北平東北光復中學讀高中,同年下學期考入東北交通職業學校。1935年7月,去日本廣島高等師範學校留學。

1936年8月,厲男回國,在北平參加抗日救亡運動。同年12月到陝西省洛川鎮參加中國工農紅軍,在紅二十軍工作,後入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3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七·七”事變時,於抗大畢業,被分配到山西省五台縣做民眾工作。歷任河北省委政治交通員,晉察冀軍區第三地委書記,北方局黨校教育長,北方局敵工部副部長兼晉察冀軍區敵工部部長、政工部部長,晉察冀軍區游擊軍政治部主任等職。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厲男奉命到瀋陽參與接收日偽政權。同年11月赴齊齊哈爾市任嫩江省自衛處處長(後改公安處),兼公安總隊長和政委。1946年3月,兼任嫩江軍區警備二旅副旅長。1947年2月,任黑嫩省社會部副部長,省公安處副處長、處長。1948年11月瀋陽解放後,任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公安總隊政委。1951年後,歷任東北公安軍副司令員、旅大市委常委、旅大市公安局長兼公安總隊政委、旅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旅大市副市長等職。任旅大市副市長期間,兼任市體委主任,主管旅大市體育工作。1954年初,全國13城市學生運動會決定由旅大市舉辦。為迎接這次運動會,市政府投資數萬元,對市人民體育場進行整修擴建。當年,在體育場的西南角落成一座燈光體育場,從此籃球運動有了夜間場所,使比賽應接不暇。厲男主管旅大市體育工作,但對自己嚴格要求,從不搞特殊。當時,厲市長買票看球被傳為佳話。一次,他為看籃球比賽,親自排隊買票。體育場人員發現後,走上前說:“厲市長,您還買什麼票啊,快請進吧。”厲男認真地說:“大家都買票,我不能特殊呀!”買了票後,他和大家一起持票入場,在場的民眾都感動不已。

1959年,厲男被誣陷進行“反黨宗派活動”,調任金州重型機械廠副廠長,後任棒棰島修建委員會主任、大連港務局副局長。1965年任廣州海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迫害被監禁6年。

粉碎“四人幫”反革命集團後,厲男任湛江港務局副局長、局長。1979年任廣州市委常委,1981年任廣州市委顧問組副組長,並當選廣州市第七屆、第八屆人大代表。

1983年7月,厲男因心臟病猝發逝世,終年67歲。

人物生平

厲男,原名厲廣學。1916年生。黑龍江省呼蘭縣人。少年時讀私塾,繼而入呼蘭縣模範國小、齊齊哈爾市師範學校附屬國小讀書。國小畢業後,入北平私立民鋒中學、黑龍江省第一中學學習。
1931年,日軍占領齊齊哈爾市,厲男回原籍呼蘭縣,參加了張甲洲組織的抗日義勇軍。1934年春,考入北平東北復光中學讀高中,同年下學期考入東北交通職業學校。因積極參加抗日救國學生運動,被國民黨當局列入逮捕黑名單,被迫於1935年7月去日本廣島高等師範學校留學。1936年6月回國,在北平參加了抗日救國運動,同年10月到陝西參加紅軍。193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7月於抗日軍政大學畢業,分配到山西五台縣做民眾工作,後調任晉察冀軍區第三地委書記,北方局敵工部副部長兼晉察冀軍區敵工部部長、政工部長,晉察冀軍區游擊軍政治部主任等職。
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厲男被分配到瀋陽參與接收日偽政權,同年11月5日,派至齊齊哈爾市,參與組建嫩江省政府,任嫩江省自衛處處長兼公安總隊隊長、政委,擔負保衛嫩江省黨政機關的安全與維護省城齊齊哈爾社會治安的重任。
1945年12月末,嫩江省黨政機關撤出齊齊哈爾,公安總隊編入警備二旅,厲男任自衛處長兼二旅副旅長,在龍江、景星、碾子山一帶發動民眾,開展剿匪、反特鬥爭。在鬥爭中他身先士卒,機智勇敢,及時粉碎了公安總隊副大隊長白紹武的陰謀叛亂行動。
1946年4月,率領公安部隊參加了第二次解放齊齊哈爾的戰役。進城後指揮公安幹警接管了國民黨省、市警察機關,開展了對偽滿軍憲特、漢奸惡霸的搜捕工作。按照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則”,經常深入民眾中進行講演,為建立嫩江省革命根據地,教育民眾,組織民眾,鞏固新生的民主政權,支援解放戰爭做出了貢獻。
1947年2月,黑龍江、嫩江兩省合併後,厲男任中共黑嫩聯合省委社會部副部長兼公安處副處長,領導了對天主堂間諜案件的偵察工作,一舉破獲了以外籍主教胡乾普為首的天主堂間諜案,充分運用中國共產黨的對外政策,為公安司法機關偵察審理涉外案件創造了成功的經驗。省、市公安機關建立之初,他注重隊伍建設,狠抓公安基礎工作和偵察工作,成績顯著,是黑龍江省保衛工作的開拓者。1948年11月,厲男任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公安總隊政委。1951年後歷任東北公安軍副司令員、旅大市公安局長兼公安總隊政委、檢察院檢察長、副市長等職。1959年厲男被錯定“搞反黨宗派活動”,調離公安法務部門,任金州重型機械廠副廠長、棒槌島修建委員會主任、大連港務局副局長。1965年任廣州海運局副局長。“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受到迫害。1976年任湛江港務局副局長、局長。1979年徹底平反後,任中共廣州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1981年任中共廣州市委顧問組副組長,是廣州市第七屆和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3年7月,厲男在視察工作時心臟病突發逝世。終年6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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