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位於前門東大街11號。清鹹豐十年(1860年),“英法聯軍”攻占北京,簽訂《北京條約》 ,英法在東交民巷建公使館後,俄、美等國公使先後進駐北京,引起其他非條約國的羨慕。荷蘭等國多次要求清政府換約駐京,遭清政府一再拒絕,直至同治十二年(1873年),荷蘭才在京設立了使館,首任駐京公使費果蓀。使館位置在東交民巷西段路南的巾帽胡同。西界在兵部街之南的東側,東界與華俄道勝銀行相鄰,北面隔東交民巷與兵部街東側的欽天監相對。1900年義和團攻使館區時,原荷蘭使館和華俄道勝銀行皆於6月26日被焚。1901年《辛丑條約》後,荷蘭使館用地在原址向東移,西側與美國使館新址為界(原美國使館在華俄道勝銀行以東),東至原華俄道勝銀行舊址處,南至城牆。現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
原荷蘭使館大門位於東交民巷路南40號。現大門改在前門東大街路北,是上世紀七十年代城牆拆除後擴建前門大街時新修建的。原大門現仍存在,大門主體比兩側圍牆稍向前凸,門洞以上是三角山牆,頂端處為圓弧形,與使館內官邸入口上部造型相呼應。大門洞上覆扁平弧形磚拱,拱中央是白色龍門石,其上為石雕裝飾。拱腳處立石倚柱,為塔斯乾柱式,整個大門由紅色清水磚砌築,門洞內側裝有金屬花飾大門。現門洞北(外)側被封砌,山牆面的裝飾物被剔除,但其輪廓痕跡仍可見。
使館舊址院內現存兩棟原樓房,均是1909年建造。原大門西南部的西樓為使館辦公樓。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石結構,坐落在高0.85米的平台上。建築平面近於方形,東、西、南三面皆有出入口,以東面為主。北面有雙門通過廊子與樓後的廚房等輔助用房相通。該建築的現狀是近年來經翻建後的狀態,其基座平台已非原狀,多邊形的四角已改為直角形,東、西入口圓弧形台階改為直形。東北與西北面兩個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台階被封,改為由室內樓梯下至地下室。使館外貌為十六世紀尼德蘭地區荷蘭風格,即用紅磚砌牆,以白石做牆角隅石和門窗套及水平線腳。東、西、南三面中央入口都做成凹入的券廊,上下兩層均採用羅馬多立克柱式,但柱身亦為紅磚,柱礎與柱頭用石材,平緩的弧形券也用磚石相間。東、西門廊為三開間。南入口門廊為兩開間,中間為疊柱式方形扁壁柱,兩側開間較大的券廊採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的“帕拉第奧母題”式處理手法。
現存東樓原為大使官邸,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木結構。平面近於方形,主入口朝西,與使館辦公樓相對。立面中部內凹,並用白石重點裝飾大門及二層中央大窗。其上部水平檐口採用與使館院北大門相似的半圓拱形裝飾。南立面中部外凸,上為居室,下為空廊,支柱為塔斯乾式石柱。底層大門通至半圓形平台,並可下台階至花園。頂部檐口呈折線形凸出體,並高出水平檐部,中央有圓形盾徽裝飾。2001年此建築全部拆除,在原址按原狀重建,將磚木結構改為磚混結構,內部作了調整,作辦公使用。
該使館建築總體造型簡潔而有變化,通過相近的處理手法或採用相似的構件形式,使整個使館建築風格取得協調一致。此外,院內仿照原有建築風格,新建了兩幢建築。現為機關單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