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廷玉

原廷玉

原廷玉,男,1931年陰曆正月十八日生,2013年8月1日卒,河津市僧樓鎮北方平村粽子鋪人,中共黨員,研究員。1949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河津市樊村堡、南方平村國小教師、校長。1953年6月任《河津小報》、《稷山小報》編輯、編輯室主任。1960年11月—1984年4月,任新華通訊社山西分社記者、農村組組長,併兼任《人民日報》駐山西記者。1984年5月起,任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處長、副主任,1986年5月任中共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人物生平

在任新華社記者期間,除從事農村採訪工作外,還從事過政治、軍事、工業方面的採訪工作。作為新華社記者,他不辱使命,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怕得罪當地領導,如實地向黨中央反映基層工作新情況、新問題。立足山西、面向全國,寫出了大量有影響的新聞報導,其中有些重大題材報導在全國產生了極大影響。如1980年,在國家撥亂反正期間采寫的《昔陽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把錯判的王金魁案再翻過來維持原判》新聞稿,揭露了一位農村黨支部書記一躍升為國務院副總理後踐踏法律的行為。

原廷玉照片 原廷玉照片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經體制開始轉型,他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寫出了大量的有價值的內部參考。其中,1982年所寫的一組稿件:《怎樣看待農村僱工》、《對個人經營拖拉機、汽車及長途販運的看法》、《對發展個體工商業和服務業的一些建議》,根據改革和經濟發展大趨勢,提出積極引導、支持農民發展非土地性的大型生產資料,走出土地,進入流通領域,興辦鄉村企業 ,從而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參考意見。新華總社將此組稿件,先送中央領導參閱,後又在《國內參考》上刊登,被總社評為有見的、有深度的時政論述。1982年跟隨山西省委第一書記霍士廉在晉西南地區調研後寫的內參稿中,提出了山西要實現“小康社會”必須走煤、林、牧相結合的路子,經濟建設要發展煤炭生產,改善生態環境要大力植樹造林,這個思路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視,直接影響了省委的決策。1983年采寫的通訊《敢“惹人”的人》,介紹了時任中紀委委員、三室副主任的劉麗英,堅持原則、維護黨風黨紀事跡,在《瞭望》雜誌1983年11月號刊登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在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政策研究室工作期間,他本著當好參謀、當好助手,為省委領導正確決策服務的精神,直接參與了一些重大決策活動。1988年在認真調查研究基礎上寫出的《山西省個體經濟和私營企業發展情況和對策建議》的報告,針對私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在政策措施和稅收、信貸、主要原材料供應以及社會環境等方面,對私營企業要與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一視同仁、同等對待、引導扶植其迅速發展的觀點,為私營企業發展進行了理論上的探索。

個人生活

退休以後,前期鍾情於麻將娛樂和研究,與麻將有了深厚的淵源,曾作為省委機關代表隊赴天津、海南等地參加比賽,都取得了好的成績;2005年7月因病手術後,更是全身心地投入了詩歌創作,在閱讀有關教科書的同時,動筆寫下了260餘首詩詞。正如《重陽佳話》詩中所言“休閒方生大雅興,欲寫華章映天紅”。這些詩歌,一是立意好。有歌頌祖國的,有懷念故鄉的,有記述同事、朋友之間友誼的,也有觀看電視劇感想的。立意新穎,思想健康,讀後能給人以啟迪。二是韻律好,講究平仄對仗。但是,有時為了表情達意,又不圉於陳規。從現存手稿看,多數詩歌用字都經過了反覆推敲、修改,才最後確定,足見作者嚴謹、認真的態度。

著作

遺著《晚晴詩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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