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上級財貿工作的政策,提出我市財貿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訂培育、發展、規範商品市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市場的規劃論證、審批及現有專業市場的規範、調整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商業網點(商業街區)發展規劃;負責督導專業市場、大型商業網點等商業設施建設;負責全市集貿市場的統籌規劃、審批及日常管理的協調督導;負責全市商品市場的行業管理;
(三)負責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
(四)負責全市禽畜定點屠宰及肉類市場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協助上級做好成品油、煤炭經營資格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成品油、煤炭市場進行治理整頓;
(七)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
(八)負責對財貿系統各項指標進行綜合統計分析,編制統計資料;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