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事而真

佛教術語,又作觸事而真。 ’光明玄曰:‘若取即事而真,為真身。 即事而真,無有終盡。

謂事理本來不二,在淺近的事相上,就已具有最深妙的真理。
佛教術語,又作觸事而真。即謂所觸之事皆真。指生滅差別現象之事相即為常住平等之真理。此乃表示真理非離現實之事象而別有之語。“即事而真”一語出於大日經疏卷一,然顯教中亦有相當於此一名詞之用語,如三論宗之“觸事即真”,天台宗之“當位即妙,本有不改”,華嚴宗之“當相即道”。然顯教諸家從生起現象(相)之本體(性)即絕對平等之體(真如)之觀點,即站在“攝相歸性”之立場而言;密教則從現象自體之當體即是真理之觀點,即站在“性相法爾”之立場而言。(不真空論(僧肇)、法華經玄義卷六下、摩訶止觀卷七上)p3762
FROM:【佛光大辭典】
(術語)謂事理本來無二,於淺近之事相上自具深妙之真理也。止觀一曰:‘離說無理,離理無說;即說無說,無說即說。無二無則即事而真。’光明玄曰:‘若取即事而真,為真身。’法華玄義四曰:‘雖服甘露,不能即事而真,傷命早夭。’大日經疏一曰:‘譬如幻師以咒術力加持藥草,能現種種未曾有事。五情所對,悅可眾心。若舍加持,然後隱沒。如來金剛之幻,亦復如是。緣謝則滅,機興則生。即事而真,無有終盡。’
FROM:【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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