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地的宗教神話中,大都有過眾多女神爭奇鬥豔的景象,可謂千姿百態,令人心馳神往。古往今來,印度神殿里更是女神雲集。早在印度河流域文明之前,就已存在著母神崇拜的現象。
上世紀9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溫迪亞山區發現了一件業已風化的石灰岩雕刻品,造型酷似一尊母神像,年代應屬舊石器時代晚期。這大概是印度地區發現的最早的母神像。公元前2700—前2400年,在今巴基斯坦俾路支省的北部和南部,曾分別出現過茲霍布文化(Zhob Culture)和庫里文化(Kulli Culture)。在這些文化的村落遺址中,出土了以地母神為主要形象的大批陶俑。這說明,當時,由於農業的發展與村落之間聯繫的加強,女神崇拜廣泛流行。正是從這些陶俑中,人們可以一睹典型的印度原始母神的風采。庫里文化的陶俑多為腰部以上的半身塑像,下面是八字形的底座。這些陶俑臂膀彎曲,手置於臀,通常乳房顯露,雙眼以小石子做成,有著精心梳理的髮型,佩戴類似貝殼的橢圓形飾物,並飾有臂釧和手鐲。在茲霍布的遺址中發現的大批陶俑也都屬於庫里類型,她們頭罩頭巾,頸佩項圈,鼻大,狀如鳥喙,有著圓圓的眼窩和細長的嘴,乳房誇張。這些女神像大都身佩貝殼飾物,表明她們兼司生殖和豐饒,這在茲霍布河左岸附近莫臥兒袞代(Moghul Ghundai)山上發現的一具石雕陽物以及在河右岸的佩里亞諾袞代(Periano Ghundai)附近山地一塊十分醒目的女陰(yoni)雕刻上獲得佐證。
公元前三千紀中葉至前二千紀初葉,印度河流域文明高度發達,著名的哈拉帕、莫亨佐達羅等城市屋舍儼然,街道齊整,景象繁榮。通過考古發掘,這裡也出土了大批的女神鵰塑,一種為陶俑,一種為石像和銅像,兩種雕塑藝術分別代表了不同階層人們的藝術傳統。哈拉帕等城市文化標誌著從孤立分散的農民村落到高度組織化的大型城市的革命性變革。這些城市的居住人口成分複雜,其主體為從毗鄰村落來到大城市尋求財富的人。與此同時,他們也帶來自己的信仰和儀式——農業村社的母神崇拜,從而形成了哈拉帕等城市宗教的基礎。質樸無華的陶製雕塑極有可能繼承了庫里和茲霍布農民文化的陶俑傳統,而富於貴族色彩的石雕和銅雕則代表了因商業經濟發展、階級分化而造成的更高階層的藝術。由於他們在社會中地位的提高,這種藝術風格也變得更為精緻。
哈拉帕和莫亨佐達羅的母神像幾近全裸,僅在腰間以腰帶束一條極短的裙子。這些雕像通常都佩戴飾物,精緻的領飾,長長的項鍊以及臂釧、手鐲、腳鐲、耳環等一應俱全。哈拉帕雕塑與僅為半身雕塑的庫里和茲霍布塑像不同,她們四肢齊全,儀態萬方。女神們的頭飾特色鮮明,多為馱籃形。相似的女神頭飾在敘利亞和東地中海地區也被發現。在小亞細亞的阿達利亞(Adalia),某些史前母神像的頭飾與馱籃形頭飾的扇形部分類似。該地區還發現了一尊閃米特母神阿斯塔特像,其頭飾與莫亨佐達羅出土的那些塑像有相似之處。在莫亨佐達羅發現的許多母神塑像都塗有紅色條紋,一如古埃及、美索不達米亞和馬爾他的塑像。J.馬歇爾對從哈拉帕和莫亨佐達羅發現的母神像評論道:“現在人們都清楚地知道,與於印度河谷和俾路支省發現的相類似的女像在波斯和愛琴海之間的廣闊地區也被大量發現,尤其是在埃蘭、美索不達米亞、特蘭斯卡斯皮亞(Transcaspia)、小亞細亞、敘利亞和巴勒斯坦、賽普勒斯、克里特、基克拉澤斯、巴爾幹半島和埃及等地。”[1]
造成這些相似狀況的原因,可從考古發現中尋找。它表明,公元前三千年代印度河谷地區的城市同外國城市之間貿易往來密切。正如《印度文明》一書指出:“印度河流域文明時代的商業十分發達。莫亨佐達羅和哈拉帕等都是重要的貿易中心,同中亞、波斯、阿富汗、古吉拉特、南印等地有著廣泛的商業聯繫。……在印章和陶片上出現過船的圖形,意味著可能有過航運貿易。船的兩頭明顯上翹,與克里特、埃及、蘇美爾的極為相似。……有人推斷它們曾被用於海上航行。羅塔爾有一個考古學家認為是船塢的建築。在美索不達米亞發現過形制與莫亨佐達羅完全相同的印章,而在莫亨佐達羅又發現過美索不達米亞風格的盒子,這些證據都支持了當時印度河流域城市與西亞、埃及有過海上貿易的說法。”[2]隨著經貿的往來,宗教神話的傳播交流融合勢在必行,從而在印度河谷與西方之間形成一條共同的文化紐帶,並使這一廣闊地區的各個文明之間在宗教上存在著共同、共通之處。談到關於女神的宗教神話,該地區的許多大女神具有相同特點。例如,古蘇美爾神話中的“天之主宰”英安娜(Inanna),是豐饒、性愛、征戰女神,又是金星的化身,為星辰之神。古西支閃米特人神話中的阿斯塔爾特(Astarte),身兼愛情、豐稔、醫藥以及尚武女神,也是金星的化身。古阿卡得神話中的至高女神伊什塔爾(Ishtar)囊括了眾多蘇美爾和胡里特女神形象,既是豐饒和性愛女神,又是戰神和糾紛女神,同時也是金星的化身星辰女神。古希臘神話中愛與美之女神阿芙羅狄忒(Aphrodite),原被尊為豐產女神、海神和航海的護佑者,又被視為婚姻和生育女神,司管人類的愛情、婚姻、生育以及一切動植物的生長繁衍。人們認為其崇拜的發祥地位於亞洲。這些女神應為同源,皆融合了那一歷史時期諸多女神的特點。印度河文明的大母神亦應屬於同一類型。這些女神還可能對後來印度怛特羅教派中的度母(Tārā,梵文“星辰”之意)崇拜有所貢獻,因為她們的名號有相似之處。
大母神在世界各地母系氏族社會的原始宗教當中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為何如此,恩格斯在《卡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中指出“……在歷史上出現的一切社會關係和國家關係,一切宗教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切理論觀點,只有了解了每一個與之相應的時代的物質生活條件,並且從這些物質條件中被引伸出來的時候,才能理解。”[3]人類早期普遍存在著漫長的母系氏族社會階段。氏族的確立必然是母系,這是由婦女在生產活動中的地位所決定。那時婦女採集食物,管理氏族內部事務,男人們則從事狩獵活動。狩獵收穫難以保證,而採集植物根莖果實收穫相對穩定。婦女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是生產的組織者,財物的分配者,重大事務的決策者。此外,母系氏族皆起源於一位受人尊敬的女始祖。由於“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中外都有童貞女神受孕生子的神話。例如,中國就有部族由女始祖感生而來的傳說。據史書記載,伏羲之母華胥氏、炎帝之母女登、黃帝之母附寶、堯之母慶都以及舜之母握登分別在龍、閃電、虹等自然物的感應下使五位太古統治者得以降生。華胥氏、女登、附寶等便是這些部族的女始祖。在小亞細亞以及地中海沿岸地區,也發現了許多類似例子,體現為母神及其身邊的處於從屬地位的年輕男神。其中著名的有埃及的伊希思和賀魯斯;腓尼基的阿斯塔爾特和塔穆茲(阿多尼斯);弗里吉亞的庫柏勒和阿蒂斯;希臘(特別是克里特)的瑞婭和年輕的宙斯。在各個地區這位母神都未曾婚嫁,由聖靈懷胎而最初成為其伴侶的母親,繼而又成為諸神和眾生之母。
這種童貞女神受孕的故事是那個古老時代的遺存。其時,初民對於男性在繁殖後代中的作用缺乏認識,正如E.O.詹姆斯所說:“……最初女神是優先於那位與她相關聯的作為其子或其夫或其情人的年輕男神。有數條理由可以說明她在社會和神殿中的極高地位。但起因卻是:其家庭結構及其更為廣泛的親屬支系幾乎只能源於最初的母親與子女的關係。人們從不懷疑,一個嬰兒只能由他母親所生,無論對其來源和出生作何種解釋……。父親的作用可能非常模糊,甚至不存在。但是母親的作用卻不容置疑,僅僅是觀察的問題。……婦女們由於其令人費解的特性和不能說明的屬性與作用,如月經、懷孕、生育、哺乳,從來就是神秘之人,使人產生神聖的反映和評價,滲透了宗教情感,並立即賦予她神聖和禁忌。”[4]古代還流傳著女媧氏造人一類的神話,這說明女性崇拜是母權社會的重要特徵。追溯血統和繼承財產無一例外通過女人世代相沿,而不是通過男人。也許,這就能在相當程度上解釋為什麼在原始社會中女權優先。
另外還需指出一點,原始社會中財富積累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為農業的發展,一為馴養家畜。根據埃及神話傳說,奧希利斯從伊希思那裡接受谷物的種子,這使人們有理由相信,在崇拜大母神的民族中,農業文明具有女性起源。如前所述,採集和保存食物的工作大都由婦女進行,這項工作逐步發展為部落居住點附近的種植業。於是,在犁發明使用之前,農事幾乎普遍成為女人的工作。從這點來說,農業可能是婦女的創造。在提供食品方面,農業仍然優於由男子從事的狩獵,因此婦女地位十分崇高。在農業獲得相當發展且未夾雜有任何畜牧階段的地方,母權因素往往成為社會的推動力。例如北美的易洛魁人和普韋布洛人等部落,在那裡馴化動物沒有發生,而農業在婦女手中獲得了重要發展。在印度尼西亞和密克羅尼西亞的一些部族中,稻穀文化是維持生活的主要手段,而發展畜牧業的條件並未出現,因此這裡也保存著母權社會的秩序。同樣,社會的母權性質曾在許多非洲的部族中存在,因為他們的主要生產活動為農業。農業部落崇拜作為女神的母神,初期主要是對地母的崇拜,其儀式基於豐饒巫術。在原始思維中,婦女耕種土地和養育兒女的能力,與大地生長植被效應等同。人們普遍信仰婦女能使果實繁多,因為她們知道如何生育後代。基於巫術的相似律原則,初民們認為孕婦播種的土地會獲得豐收,而不育婦女會使土地貧瘠。後來,這種對地母的崇拜,發展為對無所不在的母神的崇拜,這是農業文明的特點。於是,由於婦女在經濟與社會生活中優於男性的強勢地位,在原始社會至關重要的兩種生產活動——生殖繁育與物質生產中的明顯作用,以及其在初民眼中的與生俱來的神秘感,當人類文明之始——母系社會的原始宗教形成時,母神自然保持著至尊地位。
隨著農業的最初發展,母神的作用從人類社會初期階段的生殖象徵,從作為生命生產者的母親擴展到植物領域,與地母同一,象徵著可將農作物播種在內的子宮。農業的發展與村社的建立,興起了對地母和穀物之母(穀神)的崇拜。前已提到,世界各地主司農業的神明多為女神。因為豐產豐饒的思想與婦女相關聯。而豐饒女神的思想又說明女神本身必須是可繁育的,於是母神理所當然地成為兒童保護神。既然身為兒童保護神,那么她也會兼顧對於他們青年乃至中老年時期的護佑。她必須保護他們免受疾病以及其他困難災禍的侵害。這就是世界各地的母神都明顯與疾病有關的原因。同時,她們還常常兼司戰神之職。如此一來,許多其他屬性加到最原始的母神身上,使她具有多重司職,多重神格,司掌著人類生活的各個基本方面。
綜上所述,印度河流域文明出土的女神無疑也屬於這種地位至上、神格多重的母神。這裡缺乏文字記載的支持。雖然該文明發現了大量具有象形文字的印章、石板、銅板和陶器,專家學者也作出了不懈努力,但迄今尚未成功將其破譯。不過,從後世的文獻資料里,也可對其神格和司職窺見一斑。在《摩根德耶往世書》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女神說:“爾後,眾神啊!我將用大雨季節中從我身上長出的長生不死草支撐整個世界,那時,我將在世間獲得迦姆婆里(Jakambhari)之聲譽。”[5]與此相關,應指出從哈拉帕出土的一枚印章。在印章正面,有一頭朝下的裸女像。她雙腿向上伸展,其子宮處長出一株植物。這可能就是上述地母迦姆婆里的原型,是印度河文明時期的大女神。而後世往世書的敘述者們僅僅將她描繪為大女神難近母的一個異體,並且將其融入大女神。在印章的反面,我們發現一位婦女披頭散髮,雙臂驚恐地上舉。一名男子站在她面前,一手持盾狀物,另一手持鐮刀狀物,似乎在威脅恐嚇,這可能是對地母舉行人祭場面的描繪。地母與自然植物的聯繫不僅僅限於這枚迦姆婆里印章,還有許多印章的內容也將女神與草木聯繫在一起。其中一枚印章,女神站在一棵菩提樹的兩大樹枝間,一個崇拜者半跪在她面前。他的後面,是一隻人面山羊。印章的下半部,有七個身著短裙、頭梳長辮的人。這些印章準確無誤地表現出印度河女神作為地母和植物女神的神格。
有朝一日,印度河流域文字之謎能被解開,人們將會深入了解印度河女神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