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區就業管理局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就業方面的政策和法規,擬定我區有關就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等項具體規定,經勞動社保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承辦區內企業職工下崗人員的認定、管理、服務等工作和全區失業、下崗人員的就業前培訓、轉業訓練、再就業的培訓指導等工作。

(3)負責全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和職業介紹與勞務輸出等方面的管理服務工作。

(4)按規定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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