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印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直屬工作部門之一,地處銅川市印台區政府北五樓。內設有4個股(室),辦公室、人力資源管理股、勞動社會保障股、工資福利股
下屬事業單位有區就業局、區勞動監察大隊、區人才交流中心、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辦、區醫保中心、區失業農保經辦中心。
人社局現有領導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工會主席1名,1名副局長兼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1名副局長兼失業農保經辦中心主任,1名副局長兼人才交流中心主任,1名副局長兼醫保中心主任;現共有工作人員57名,其中人才交流中心5名、勞動保障監察大隊5名、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辦公室3名、醫保中心16名、就業管理局15名、失業和農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13名。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調任、辭職、辭退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依法對公務員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組織全區各級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辦理區政府機關公務員及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交流手續。
(4)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全區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5)統籌建立覆蓋全區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區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統籌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6)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根據國家、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我區實施意見。
(7)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8)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交流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9)綜合管理行政獎勵工作,審核以區政府名義表彰和推薦的人選,指導、協調、規範行政機關獎勵工作,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定期開展表彰工作。
(10)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制度,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