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達簽證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卡達國政府關於互免簽證的協定》於2018年12月21日生效。該協定生效後,中國公民持有效的中國護照因旅遊、商務、探親、過境等短期事由擬在卡達停留不超過30天,免辦簽證。擬入境卡達從事工作、定居、新聞報導等需該國主管部門事先批准的活動,應在入境前辦妥有關手續。
卡達簽證詳解
入境簽證
1.旅遊簽證
旅遊簽證由指定賓館代申請人向移民局機場簽證處申請辦理, 停留期為14天,期滿可續延一次,續延時間為14天。
2.商務簽證
商務簽證由公司或指定機構(即擔保方)代申請人向移民局機場簽證處申請辦理,停留期14天,期滿可續延一次,續延時間為3個月。
3.阿拉伯海灣合作委員會成員國家居民簽證(GCC)
GCC成員國家的居民可在抵達機場後,辦理停留期為14天的落地簽證,期滿可續延14天,獲得簽證的前提是申請人必須在任一海灣合作組織國家獲得有效居住簽證。(阿拉伯海灣合作委員會成員國家包括卡達、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阿聯、巴林、阿曼六國)
4.GCC國民簽證
可在任一入境口岸辦理入境簽證。
5.工作訪問簽證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
領取簽證。
6.探親訪問簽證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 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領取簽證,逾期滯留每天需交納200里亞爾罰款,每月付200里亞爾以辦理延期手續,最多可再延6個月。
7.多次入境商務簽證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 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領取簽證。
8.一年或一年以上有效工作簽證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 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領取簽證。
二、居留簽證
1.居留簽證(工作)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領取簽證。
2.居留簽證(探親)
由內政部頒發入境簽證, 在卡達的擔保人負責交納所需費用並領取簽證。
申請簽證步驟
卡達簽證類型:工作簽證、商務簽證、旅遊簽證。申請者護照有效期至少六個月(從出國日期開始計算)並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兩份用英文填寫的14表格(表格第1、2頁每一項都要填寫,第3頁必須由申請者本人簽字並註明申請日期)。每份申請表須附一張護照尺寸的彩色照片(共兩張)。申請者公司出具的同意其休假並說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的信函。信函所用信箋需註明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信箋需加蓋公章。 2寸彩色近照貼上在14表格上.照片必須符合下列要求:4個月內的近照,照片尺寸為35mm(寬),45mm(長).無白邊;正面免冠(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者,帽子和配飾不得遮蓋申請者面部特徵).面部尺寸為25mm(寬),35mm(長);白色背景。觀光簽證自簽發之日起5周內有效。
商務簽證
申請人提供其他材料:
1、所需時間:三個工作日。
2、適用對象:除以上特指20個城市身份證以外的人士。
3、所需資料:
A、在職人員:護照原件、身份證複印件、兩張白底2寸彩照、在職證明、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名片。
B、非在職人員:護照原件、身份證複印件、兩張白底絨面2寸彩照、存款證明、提供房產證明或車產證明(戶口本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
C、退休人員:護照原件、身份證複印件、兩張白底2寸彩照、退休證複印件。
D、學生:護照原件、身份證複印件、兩張白底2寸彩照、學校證明(未成年人須父母陪伴或出示書面同意書和全家戶口本複印件)
注意事項:如果申請工作簽證,需要提供國際旅行健康證原件。
旅遊簽證
卡達為伊斯蘭教國家,嚴禁含酒精飲料和豬肉製品入境,入境時所有大小行李及隨身物品均需X光機檢查,發現違禁物品即予沒收,並對攜帶入境者處以罰款甚至扣留審查。持旅遊、探親簽證者不得在卡達境內工作或從事與簽證身份不符的非法活動和行為。
海關規定
1、嚴禁攜帶任何含酒精飲料入境;
2、嚴禁攜帶任何豬肉類食品入境;
3、嚴禁攜帶任何藥品入境(個人用處方藥除外);
4、嚴禁攜帶任何槍枝彈藥入境。
注意事項
1.護照原件(有效期半年以上);
2.2寸彩照2張(必須是藍色背景);
3.身份證複印件;
4.境外邀請函的掃描件或傳真件。(境外公司向當地移民局申請的簽證號)
5.女子赴卡簽證申請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