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薩諾瓦是個書痴

卡薩諾瓦是個書痴

卡薩諾瓦是個書痴,圖書名,作者是美國作家、學者約翰·馬克思韋爾·漢密爾頓;王藝翻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這是一本幽默另類卻又實話實說的作品;十八世紀歐洲有名的花花公子卡薩諾瓦的風流史已經被人們熟知,他風流史上的戰績曾經被人搬上銀幕;拋開這些沉重的現實,漢密爾頓的書中當然也不乏輕鬆、愉快的話題,比如作家那些與從不同的癖好,文人間的相互吹捧,假惺惺而又貌似真誠的致謝辭,最容易被偷的書,包羅萬象的圖書館,但我想這些並不是那些做著寫作夢的人所關心的。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作 者: (美)漢密爾頓 著,王藝 譯
出 版 社: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時間: 2008-4
字 數: 297000
頁 數: 385
開 本: 16開
I S B N : 9787108027481
包 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社會科學 >> 新聞/傳播/出版
定價:¥32.00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關於書的趣談。
作者約翰·馬克思韋爾·漢密爾頓是一名資深的新聞記者、媒體人士、大眾傳媒教授,也是一位名符其實的愛書人,他認為讀者們樂於知曉關於閱讀、寫作和出版的赤裸裸的真相,因此他既為讀者展現了圖書的豐富歷史——從修道士手抄文本到“鐵達尼號”的廣告一併且給出了一個包括寫作、市場、促銷、評論、代筆以及收藏在內的圖書業的概況。

作者簡介

約翰·馬克思韋爾·漢密爾頓,曾長期擔任駐外記者,現為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霍普金斯·布雷齊爾教授(Hopkins P.Braezeale Professor),兼任該校大眾傳媒學院(Manship School of Mass Communication)主任。漢密爾頓教授還是國際公眾電台(Public Radio International)“市場”(Marketplace)節目的評論人,在本書之前已經獨立寫作或與人合作出版了四本著作。

圖書目錄

致辭
作者的警告
前言
第一章 羅格爾·克雷普爾的水產店
第二章 市場行銷的藝術
第三章 拙劣的致謝
第四章 與書籍有關的修養
第五章 不體面的職業
第六章 作品的運氣
第七章 最容易被偷的書
第八章 親愛的政客先生,請不要寫了
第九章 包羅萬象的圖書館
附錄A 圖書推銷:一項基於我們本性的事業
附錄B 自助出版:美國夢
附錄C 關於編輯錯誤的四大誤區

媒體評論

《卡薩諾瓦是個書痴》關注與書籍有關的修養
楊小洲 新京報
風格與《嗜書癮君子》略似,文辭調侃逗趣,所談所述皆圍繞書籍而展開。但漢密爾頓關心的範圍是圖書的銷售和市場,因此他談書的立場也多從這個方面取意,替上世紀末美國出版市場作出調研和總結,免不了也替整個閱讀環境憂心忡忡。
書中引人注目處,在每一章前置語,皆以一句警言組成,如《前言》:“本章所反映的內容是:研究書籍、讀物以及人類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太把他們當回事兒。”再《最容易被偷的書》:“本章的內容是說我們天生就有偷書的欲望。”又《親愛的政客先生,請不要寫了》:“本章內容是要勸告那些有可能成為美國總統的人,不要錯誤地以為政治水平取決於文字水平,也不要以為成為一本好書的作者,就能夠被鑿刻在拉什莫爾山上。”語詞俏皮中含譏諷,而書前語是:“謹獻給保拉和傑克,因為他們是我的好朋友,還因為我在致辭裡面已經把家人的名額都給用完了。”及“謹獻給所有的評論家,因為只有不領情的人才會在得到本書的題獻之後還抨擊它。”這些話使讀者大感興趣,遂有一睹為快的願望,以此不難理解它能暢銷的潛因。
該書作者為愛書的新聞媒體人士,除去對書的認知,敘述重點在一本書的誕生過程,關注“與書籍有關的修養”。這是與其他談論書籍的書最大區別之所在。但為何要用《卡薩諾瓦是個書痴》來做書名,作者在《前言》里說:“他是18世紀的大眾情人”,當然,他同時還“是個狂熱的書痴,他是這個嘈雜的文學世界中的一個代表”,尤其有趣的是在卡薩諾瓦最著名的一次蹲監獄,“很明顯,書籍就是他的罪證”,當警察抓他的時候,在他住所發現宣揚神秘主義的書籍,而“他那場激動人心的越獄活動也是通過書籍進行的。”以至於對卡薩諾瓦的評價“他的每一個詞都是一個啟示,每一個想法都是一本書”成了書痴的標籤,尋常難以逾越,妙趣亦在此。
既然作者注目於書的誕生,圍繞書籍的一切皆成作者闡述的要義。書中《寫作的經濟簡史》談稿酬甚有意思,引用葛特魯·斯坦因的話說:“18世紀沒有足夠的閱讀供作者謀生,而20世紀則有太多的東西可供閱讀以至作家無法謀生。”舉例1998年的美國,有14萬種新書出版,再估算各類因素,靠寫作謀生幾乎只能餬口,連美國人都在感嘆“如今的作家實在是過得越來越慘啦”,可知稿酬低已是全球的大問題。“一個作家的問題是當他獻身於這種最為光榮的事業的時候,他還得養活自己。”因此作者給出一個方法:用老闆的時間為自己寫作。這雖非從我們作家協會供養專職作家得到啟發,但也屬不幸言中的實情,中國作家們不為斗米折腰而悠哉自樂的閒適生活理當受到世界羨慕,亦不足為奇。書中第三章《拙劣的致謝》亦頗有趣,“通過本章讀者可以主導作家如何濫用書前的致辭,就像他們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好玩的是喬治·查普曼翻譯荷馬《伊利亞特》時將書獻給安妮皇后、萊諾可斯公爵、英國上議院大法官等十七人,令人禁不住要大笑出來。書痴的樂趣,在旁人眼裡,亦足堪一道可愛的光景。

部分書摘

第一章 羅格爾·克雷普爾的水產店
一組《紐約客》(New Yorker)上的卡通畫在我的牆上已經掛了好幾年了,上面畫的是兩種作家遭遇“創作瓶頸”(Writer’s Block)的情形。在第一張畫面中,那個作家從他的打字機前站起來,注視著窗外。他正在經歷一個“暫時性”的創作瓶頸。到了第二張畫面,他瞪著窗外店鋪的招牌——“羅格爾·克雷普爾(T.Roger Claypool)的水產店”。克雷普爾先生現在遭受的是“永久性”的創作瓶頸。我把這組漫畫掛在一個只要我坐在書桌前就能看到的地方,用以提醒自己,一個人如果停止寫作,就不再是一個作家。但是我已經意識到這副漫畫忽略了一個非常基本的事實。
在公眾的想像中,寫作是一種很浪漫的職業。作家不需要像大多數人那樣每天朝九晚五地打卡,他們穿著寬鬆舒適的運動衫和短褲在家裡晃來晃去。他們每天的日常生活就是一個漫長的休憩,可以一邊一小口一小口地啜著咖啡,一邊思考大問題。即使在他們被催稿而拚命趕寫的時候,作家們依然是自由的。然而這只是個神話。
如果因為看到全職作家穿著舒服的衣服待在家裡就得出結論說他們是自由的,這種想法就跟認為鳥兒在枝頭嗚叫是因為它們快樂是一樣的。“在自家閣樓中的作家跟礦井裡面的苦力沒什麼兩樣。”詹姆斯·拉夫(James Ralph)1758年出版的《以寫作為業》(The Case ofAuthors byProfession or Trade)中是這樣寫的。在喬治·吉辛寫的寒士街中,寫作是一種艱苦的營生。幾乎沒有人當全職作家。如果有這樣的人,他必須擁有賈斯帕·米爾維恩那樣的商業頭腦。一般來講,大部分作家像其他人一樣,也要帶著午飯去上班,並且在他們的鄰居入睡的時候,兼職寫作。
這一類兼職作家中就包括一小部分不幸的人,寫著薩姆·詹森所說的那種寒士街的“低劣作品”。說實在的,通覽一下寫作的歷史,就會接觸到一個基本事實:在羅格爾·克雷普爾的水產店幹上一天活兒,倒是個催生優秀作品的好辦法。
寫作的經濟簡史:第一部分
歷史學家們提出,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是從15世紀中葉約翰尼斯·根斯弗雷希·古登堡(Johannes Gensfleisch Gutenberg)第一次使用活字印刷術開始的。古登堡的印刷術所帶來的機械化生產方式預示著大規模市場經濟的可能性。古登堡不僅從事活字印刷,他還推進了大量鑄造鉛活字的方法,並且發明了油墨,創辦了新型的印刷廠。
如果古登堡生活在當代,估計他也就是那些普通的科學試驗愛好者之一,他可能是他住的街區中第一個有電動榨汁機的人——即使他並不真的想喝果汁。在他沒有從事印刷業的時候,他的職業是打磨拋光寶石和製造鏡子。不管是什麼樣的抱負促使他推動印刷業的發展,他肯定不會像亨利·福特(Henry Ford)預見他的T型車(Model T)會把人們引向城郊那樣預見到了自由市場經濟。如果說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就是古登堡有可能會對他的發明感到失望。正如歷史學家約翰·費特爾(John P.Feather)所寫,他“不僅是第一個印刷商人,而且是第一個破產的印刷商人”。我們對古登堡的了解大多來自他所捲入的一場經濟訴訟案。
古登堡也不會預見到活字印刷使寫作變成了一種飛速發展的生意,每年生產成千上萬種新書。他發明印刷術只是為了製作那些原來要靠修道士們手寫的宗教文書。他和其他那些早期的印刷商人一樣,都為了能讓教士們看他們的書而做出種種努力。之所以後來印書的時候普遍要在框線留出寬大的空白以供手寫,就是因為當時的讀者認為印刷出來的書是庸俗的。
當時以出版為目的的原創性寫作是很小的一個範疇。用伊薩克·狄斯雷利的話說,“現代名詞稱之為‘職業作家’的那一類作者”還沒有被發明出來。基本上沒有作者為了掙錢而奮力寫作,因為也掙不到什麼錢。就像我們今天不知道該怎么為網上的作品付錢一樣,那個時候的稿費制度也很混亂,作家和出版商們廣泛嘗試了多種財務調解方式。有時候作者幫助處理印刷事務並且付給印刷商賣書的佣金;有時候作者把書送給出版者以求得到回報;有時候印刷商會付錢給作者。16世紀一個從寫作中獲利可觀的荷蘭人告誡他的侄子:“有些作家,看到自己的作品印刷出來那么漂亮,就已經算得到回報了。”
喬叟(Charcer)、莎士比亞和彌爾頓,可能是早期英語文學史中最重要的三個人了。這三個卓越的作家中沒有一個人是為了麵包而寫作的。
傑弗里·喬叟,生活年代早於古登堡,以公務員為業維持生活。他一開始在克萊倫斯的萊恩奈爾親王(Prince Lionel of Clarence)家做侍從。1359年被法國人囚禁以後,喬叟又在愛德華三世(EdwardⅢ)和理察二世(Richard Ⅱ)國王時代任肯特(Kent)郡的治安法官,當過外交代表、皇家海關及特別津貼的管理員,還做過皇家事務的辦事員,負責審查各種建築設計方案。他還當過國會議員。喬叟職業生涯的最後一項工作是北派特頓鎮(North Petherton)的副林務官
喬叟爵士兼職寫作。在他的詩歌《聲譽之宮》(The House ofFame)中,有一段老鷹責罵詩人的內容,肯定就是他對自己的寫照:“因為當你所有的工作都已經完成/所有的好處都已經兌現/你既不停歇也不轉業/獨自回到你的房中/靜默呆坐如一塊頑石/你又著手另一本書的寫作/直到你戴上一副玻璃眼鏡。”
儘管他的作品已經集結成書,喬叟還在為了他的消遣,或者為了他所服務的貴族們的消遣而寫作。在當時,講故事是飯後娛樂消遣的一種普遍形式。《特雷勒斯與克麗希德》(Troilus and Criseyde)的手寫本中有一副著名的插圖,畫的是喬叟在一個城堡的花園中為一圈貴族朗讀。現存喬叟詩歌的手寫本中都沒有標記當時的日期。《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在他整理成書以前都是單篇流傳的。因為其稀有珍貴,998年一個早期版本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在德士得拍賣行(Christie’S)賣到七百五十萬美金。
那么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又如何呢?想像一下他的作品實際上都是獻給他自己的,他在寫作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想到賣書這回事兒。作為“宮廷大臣(後來成為‘皇家’)劇團”的大股東,又是演員,他當然應該寫出好的作品以吸引投資人。他的同事們都希望他能有電視編劇那樣的思路。“嗨,比爾,你最好寫個復仇劇,因為街上正演著這么一個呢。”於是,莎士比亞寫了個《哈姆雷特》(Hamlet)。我們不太清楚他的戲劇收入中有多少是從寫作來的,但是知道當時普遍採用的支付劇本費的方法,就是把第二場演出的票房收入扣除成本以後交給劇本作者。莎士比亞一整年都從事演出,只有每年11月到次年2月之間才從事寫作。
莎士比亞有一個來自斯特拉特福的朋友,在倫敦開了一間店鋪,莎士比亞和他一起安排了他的詩集《維納斯與阿都尼斯》(Venus and Adonis)和《魯克麗絲受辱記》(The Rape ofLucrece)的出版,這樣開始了他的出版生涯,並且在大瘟疫迫使劇院關閉之後繼續從事這項職業。不過對於莎士比亞來說,他從事出版業的動力更多的是因為他希望在倫敦獲得更高的名聲而不是金錢。“終其一生,在倫敦的書店中看到自己的名字並沒有使他有何獲益。”一個很出色的莎士比亞傳記作者帕克·霍南如是說。
莎士比亞時代,出版商每年印刷大量劇本,其實只有五到六部新劇。因為沒有著作權法,他們一個先令都不用付給作者。莎士比亞第一部印刷出版的劇本就是盜版。1590年代後期,莎士比亞和他的劇團出售《理查三世》(Richard Ⅲ)和其他一些劇本的時候,實質上就跟農夫們賣他們的玉米種子換鈔票沒什麼兩樣。劇本的廣告也宣傳說劇團已經絕望了,誰會願意去看一個絕望的劇團的演出呢?像他寫十四行詩一樣,莎士比亞寫這些東西是為他自己高興,不是為了出版。
最後,清點一下威廉·莎士比亞的財產,那可是真正的房產、地產,不是空中樓閣。到他去世的時候,他擁有斯特拉福特第二大的房子,107英畝的土地用來收租。他在倫敦也有財產。
莎士比亞死後,他的兩個朋友第一次把他近一半的作品以書籍的形式出版了。他們“不求名,不求利,沒有任何野心,只為了紀念這樣一位值得尊敬的朋友和同事”。
約翰·彌爾頓,早期英國文學“三傑”中的最後一位,1608年,莎士比亞去世前八年,出生於一個上升的中產階級家庭。他在劍橋大學基督學院(Christ College)獲得學士和碩士學位以後,靠他富有的父親養著,悠遊自在地寫作、旅遊。後來他當了家庭教師,並且以一個宣傳作家、活動家的身份投身政治,還做了議會代表。
1649年查理一世(Charles Ⅰ)上了斷頭台之後,彌爾頓被任命為克倫威爾(Cromwell)政權的拉丁語秘書。這一職位用上了他的寫作才能。某天他翻譯一封國會寫給漢堡(Hamburg)的正式信函;某天他查閱被疑有通敵罪而被捕的約翰·李(John Lee)的檔案;又或者某一天國會要求他就愛爾蘭事件“做一些調查”。他為這些工作得到288.13英鎊的年薪,並且住在政府街(Whitehall)的公房。這個職位還曾經庇護過其他作家。彌爾頓的前任喬治·魯道夫·威克列恩(George RudolphWecklein)和繼任理察-凡沙威(Richard Fanshawe)都是詩人(彌爾頓曾經讓安德魯·馬威爾[Andrew Marvell]當他的助手,可是這個年輕詩人不幹這個當家庭教師去了)。儘管彌爾頓在得到這個工作以後不久就失明了,但是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以前,他一直住在政府街。
無論是在政治改革的辯論中還是在詩歌創作的筆會上,彌爾頓都把自己視作真理的代言人。他寫的著名的演說詞《論出版自由》(Areopagitica)為他帶來的是麻煩,不是金錢。如果說他曾經預見到任何酬勞,那就是被監禁。他把他的演說詞印刷成冊之前沒有費時費力地去註冊出版許可證,故意表示他要與罪惡的出版禁令相抗衡。
從政府街被趕出來之後,彌爾頓在經濟上陷入了困境,他失去了作拉丁語秘書時的所有積蓄。他父親留給他的房子在倫敦大火(Fire of London)中被燒毀。他賣掉了他豐富的藏書換得~點點鈔票。對於年老的彌爾頓來說,那些書對他已經沒什麼用處了,而且他也知道,他花了那么多錢培養的三個不長進的女兒也不會好好利用那些書的。當他更老的時候,書商們看到再版他的書信和他讀書期間的學術作品是有利可圖的,他從中得到的利益比起他由此而得到的自豪感,可能是少之又少的。他希望保留他的文字遺產。
為了給《失樂園》(ParadiseLost)找到出版商,彌爾頓在生命的最後歲月里,勉強接受了分期付款的稿酬:五英鎊的預付款。三版印刷,每一版賣出一千三百冊以後付五英鎊。為了這筆可能得到的二十英鎊的巨款,他必須永遠放棄這部史詩的著作權。這筆買賣並沒有能改變他的生活質量。一位彌爾頓的研究專家指出,當時的五英鎊大約是粉刷一部紳士馬車的價錢。
彌爾頓之後的年代,寫作仍然是休閒生活的副產品,這意味著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貴族生活的一種消遣。出身優越的紳士們,有著大把的時間和藝術品位,成為作家的贊助人。這種情況無論是在歐洲大陸還是在英格蘭島都沒有什麼兩樣。路易十八(Louis ⅩⅧ)和查理十世(Charles Ⅹ)每年給維克多·雨果(Victor Hugo)兩千法郎。如果一位紳士選擇了寫作,當然寫作本身就是紳士的一個標誌,有時候他會對他的作品不署名,不求報酬,甚至不願意正式出版。他會謹慎地讓自己的塗鴉在至親好友中流傳。有些觀點認為莎士比亞並不是他那些作品的真正作者,因為以他卑微的學識和背景寫不出那些偉大的作品。大部分作品的真正作者應該是那些貴族老爺們:牛津(oxford)伯爵、德拜(Derby)伯爵、魯特蘭德(Rutland)伯爵、艾斯賽克斯(Essex)伯爵,還有南安普敦(Southampton)伯爵(莎士比亞曾經把他的詩題獻給南安普敦伯爵,還有一個活躍的文學組織宣稱第十七世牛津伯爵——愛德華·德·威爾[Edward de Vere]才是真正的“莎士比亞”)。在貴族階層流行的觀點看來,金錢是玷污藝術的,它迫使作家去寫別人想要的東西而不是應該被寫出來的東西。不過話說回來,如果這種強迫的力量正好施加在古登堡身上,他肯定不會拒絕的。
工業革命推動了大規模出版圖書的技術:先是用馬後來用蒸汽作動力的印刷機器;排版機器;新的造紙機器可以一卷一捲地出紙,不用再一張一張地出了;還有裝訂機器。煤氣燈,工業化的一個副產品,結束了黑暗世紀陰沉的夜晚。上升的中產階級,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可以用自己的收入購買圖書和期刊,下班之後回到家中閱讀。
在工業化進程大幅前進的時候,貴族階層喪失了他們在寫作方面的霸權。閱讀和寫作的技能成為新出現的職員群體謀生的手段。有這樣一個職員,班傑明·海內(Benjamin Hayne)推銷他自己可以“為任何一個雇用他的人寫作”。他所說的“寫作”肯定是指在拼寫和標點都已經像工業產品那樣標準化以前的概念。生產文字也成為一種職業。為了回響把圖書視為商品的新觀念,國家認可了作者對自己的著作享有專利權。越來越多的書商取代了貴族們在供養作家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埃米爾·左拉(Emile Zola)就斷言“金錢解放了作家,金錢造就了現代文學”。
早期的職業作家有時候會對他們的身份感到不自在。奧利弗·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就說“我向書商尋求支持,他們是我最好的朋友”。然而他也譴責寒士街的作家“把羽毛筆當錢包用”。當到處有傳聞說拜倫勳爵(Lord Byron)從他的詩歌中獲利匪淺的時候,他決定公開宣稱說他從未拿自己的作品賣錢。儘管隨著時間的推移,拜倫後來確實是收過“潤筆”的,不過他也曾經在特別需要錢的時候,高貴地拒絕過出版商的預付款。一份1847年的英國雜誌曾經提到“那些寫作的人都不願意把自己說成是職業作家,他們幾乎都要假裝自己是純粹的律師或者紳士”。
但是沒有那么多藉口可以改變經濟現實。一向以說話辛辣諷刺著稱的詹森(Johnson)博士——戈德史密斯的朋友,一個賣文為生的熟練寫手——就宣稱他以寫作為業的永久信條是:“要不是為了錢,只有笨蛋才會去寫作。”
但是寫作的經濟史並沒有就此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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