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03 年,在布賴斯高的弗賴堡師從 C.鮑姆克爾,寫就了有關 H.荷馬的論文,並獲得哲學博士學位。之後布勒先後在符茨堡大學、波恩大學、慕尼黑大學、德勒斯登大學、維也納大學和美國好幾所大學裡任教。在他的學生中,僅在維也納大學的就有 E.布倫斯維克、K.勞倫茲、E.托爾曼和 N.米勒。他還和杜爾一起負責對艾賓浩斯的遺作進行整理和編輯。
1907 年,布勒由柏林來到符茨堡大學師從屈爾佩,不久,即發表了 3 篇心理學研究論文。布勒的研究是值得紀念的,因為布勒提出了“追問法”,他由六種類型的有關材料的問題組成問題系列,並向被試提問(只能回答“是”或“不”),再測量反應時間,最後讓被試內省剛才回答問題的思路,被試被實驗者的這種追問式問題所激勵。馮特對內省方法學上的這種擴展和發揮持強烈的反對態度。作為符茨堡學派的一位成員,布勒發表了有關思維和知覺心理學領域方面的著作。
個人研究成果
1907 年,布勒進行了思維研究,他提出若干需經思考方能解答的簡單問題(時間為 5-20 秒)。回答後詢問和記錄被試得到答案的步驟。結果發現聯想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預備時期;
刺激詞的出現時期;
尋求反應詞時期;
反應詞的出現時期。
進一步研究發現,主要階段在於預備-明確課題,確定方向。“定勢”是事前決定聯想的趨勢,起預先選擇的作用。明確課題、確定方向是意識的;由課題到課題的解決是無意識的。
個人作品
布勒的研究還涉足發展心理學領域,他注重於兒童思維的研究,對兒童概念的形成、判斷和推理的探究,曾積累了不少資料,出版了《兒童心理發展》一書。
個人其他信息
對於弗洛伊德所強調的滿足快感,布勒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認為滿足快感僅僅是一個整體的 1/3,他增加了另外兩個內容,即機能快感和創造快感,布勒似乎對三分法很欣賞,他又提出行為的三個同樣有效和互補的方面,他們各自有其方法學:實驗的(內省)、行為的(他人的觀察)和文化-成就的(人文主義的分析)。言語功能也與三分法相聯繫:表達出的(由人)、顯示出的(由人)行為和表現出的(由事物)文化 - 成就三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