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卡洛斯·曼努埃爾·德·塞斯佩德斯出生於巴亞莫,是古巴東部一個富有的地主和律師,1840年在哈瓦那大學獲得學士學位,後去西班牙完成法律學業,1843年在西班牙參加了普利姆領導的革命,因此被流放到法國。1844年從西班牙回國後購買了“德馬哈瓜”甘蔗園,開始當律師和寫作詩歌及小冊子,並秘密組織獨立運動,1868年10月10日他率領147個武裝的很差的民兵占領聖地亞哥,做了Grito de Yara (Cry of Yara、亞拉吶喊),宣布古巴獨立,開始了"十年戰爭" 。這次起義迅速擴大,到10月底,志願軍人數擴大到1.2萬人,並獲得驚人的勝利。由於是大貴族出身,塞斯佩德斯贊成逐步解放奴隸的方針,即奴隸只有獲得主人的同意才能參加軍隊,他立即宣布自己擁有的奴隸為自由人,邀請他們參加他和他的同伴密謀反抗西班牙殖民的起義。為此他被稱為Padre de la Patria,西班牙語為故鄉的父親(Father of the Homeland)。
起義軍攻占東方省的巴亞莫,成立臨時政府,塞斯佩德斯任主席、起義軍總司令。1869年4月他當選為共和國總統,頒布新憲法,解放奴隸。但後來大批西班牙正規軍隊開到古巴鎮壓起義,起義政府接連作戰失利,他的威望迅速下降,而且他對奴隸制自行矛盾的看法同時激怒了保守派和自由派,在1873年被法院缺席廢黜。1874年2月新的古巴政府不會讓他流亡並剝奪了他的護送隊,他在山區避難時被西班牙士兵殺死於奧連特省。
影響
他的畫像在10古巴比索紙幣上,直到1959年被轉移到100比索紙幣。
他結過兩次婚,第一次和(Maria del Carmen de Cespedes y del Castilo),生有Maria del Carmen, Oscar和Carlos Manuel de Cespedes y Cespedes,第二位妻子(Ana Maria de Quesada y Loinaz),有三個孩子:Gloria, Oscar和卡洛斯·曼努埃爾·德·塞斯佩德斯·克薩達(Carlos Manuel de Céspedes Quesada) (1871-1939),1933年格拉多·馬查多被武力廢黜後任古巴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