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
為加強創衛各項工作和廢品收購專項整治行動的統一領 導,縣局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文暉同志任組長,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劉景忠、教導員王小波同志為副組長,縣城各派出所所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二中隊),由治安二中隊中隊長陳小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創衛各項工作和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收集情況,反饋互通信息,做好經費保障預算,扎紮實實搞好創衛工作。
行動措施
深入調查摸底,廣泛宣傳發動
各派出所要充分認識當前加強廢品收購站(點)對創建衛生縣城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依法對廢品收購站點人員進行人口登記,城鎮、城北、城郊派出所要積極協助縣局治安大隊對縣城建成區內的廢品收購、加工、存儲站點做好調查摸底。加強對廢品收購站(點)內人員的法制宣傳,依法嚴厲打擊銷贓、收贓等違法犯罪活動,配合相關部門聯合執法,對抗拒執法者予以依法嚴肅處理,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平穩推進,並結合摸底工作,大力宣傳《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和《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督促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站(點)及從業人員守法經營,參與領導小組對整治工作的突擊檢查和驗收。
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加強日常監管
各派出所要組織開展深入細緻的調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轄區廢品收購站(點)數量及清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排查出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集中力量予以清理整治。嚴格落實廢品收購站點的備案工作,督促廢品收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認真履行備案義務,力爭做到對本轄區內廢品收購業底數清、情況明,並結合日常管理工作,了解掌握本轄區內廢品收購站點名稱、位置、營業執照有效期、經營範圍、有無非法收購行為等事項,並逐一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備案、備案事項發生變更後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的企業和經營者,公安機關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予以警告,責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向社會公告,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建議吊銷工商營業執照等處罰。
加強部門協調,深入開展清理整頓
要加強與工商、交通、城管等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對縣城建成區內經營的廢品收購站(點)進行執法檢查,規勸經營者在6月底前將廢品收購站(點)搬離建成區。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收贓銷贓等違法犯罪行為,共同維護廢品收購企業的良好秩序;聯合相關部門做好公路主幹道兩側廢品亂堆放點的排查、整治工作;堅決取締無證經營的企業、清運超期拒搬或被依法取締的廢品收購點強留原地的各類廢品,拆除廢品收購站(點)亂搭建的各類違章建築(棚)。
廣泛宣傳動員
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爭取社會的廣泛支持,營造有利的輿論氛圍。採用逐戶走訪的方法,向廢品收購業主宣傳政策、法規,促使其自覺、主動地配合清理工作。
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要切實提高創衛工作和廢品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工作事關我縣創建文明縣城的重要性認識,切實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要迅速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措施,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在規定時間(6月份前)將縣城建成區內的廢品回收加工站點清理完畢。
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治安大隊要認真做好與各有關單位的協調溝通工作,爭取有關行政管理單位的大力支持。要聯合各行政管理部門,針對縣城建成區及周邊範圍內的廢品收購站(點)開展強力聯合清理整治,對應搬遷、整改、關閉的經營單位,督促其限期搬遷、整改、關閉;對拒不按規定搬遷、整改、關閉的,堅決予以取締;對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的,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加強情況報送,確保信息暢通
各派出所要及時將行動情況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治安大隊二中隊),專項辦要及時掌握清理整治行動的進展情況,及時總結,及時匯報局黨委和縣創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