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博白縣地震局2、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按照全區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管理本級地震監測網(站);強化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本行政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
5、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減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在有條件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有條件情況下,負責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8、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9、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
10、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
11、承擔博白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單位外事接待工作及單位日常事務工作。
2、負責會務、公文撰寫、收發文工作。
3、負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物管理工作。
4、負責單位的有關宣傳工作。
5、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地震應急預案、地震短臨跟蹤方案等的編制和組織實施。
7、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工作。
8、承擔本級人民政府抗震減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
9、承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防震減災工作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監測預報股。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2、負責地震監測台網和巨觀群測點的管理維護工作。
3、負責地震台網及巨觀群測點規劃建設工作。
4、負責震情數據(庫)的管理、震情分析及會商工作。
5、負責震情和災情的調查工作。
6、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7、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8、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9、有條件情況下,負責組織開展水庫地震、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指導防震減災工作。
(三)行政許可股。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工作;
2、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3、負責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4、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和行政審核審批工作;
5、負責三項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
6、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