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博山區鹽務局是博山區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正科級建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業行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淄博市鹽務局。
博山鹽業公司系淄博鹽業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產品儲運、批發經營業務。與區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主要職能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市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市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負責下屬企業的管理工作;
7、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科、政工科、食鹽專營科、業務科、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李欽忠,博山區鹽務局(博山鹽業公司)局長(經理)、黨總支書記。
國世雲,博山區鹽務局(博山鹽業公司)副局長(副經理)。
錢景萍,博山區鹽務局(博山鹽業公司)黨支部委員、副局長(副經理)。
博山區鹽務局副局長級調研員:劉惠香、徐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