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南通市港閘區委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港閘區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1](港閘發〔2010〕10號),正科級建制,掛“港閘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地址:南通市城港路58號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貫徹、實施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全區有關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教育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本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三)統籌管理並指導發展教育實踐基地;規劃、指導全區教育設施建設;負責監督本系統國有資產。
(四)提出區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負責統籌管理市、區下達的相關經費。
(五)統籌、協調、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六)綜合管理本系統的勞動人事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幹部、教師隊伍的建設工作,具體負責全區教職工的補員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街辦及區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各類教育的督導與評估。
(八)歸口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規劃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及有關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美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科長(主任)3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港閘區教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對內對外重要政務、事務,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負責檔案電報的送轉和管理;負責重要調研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重大工作任務的督辦;負責文秘、信息、機要、檔案、外事、保密、民調和局管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協同紀檢監察室做好信訪、申訴工作,參與組織教育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依法治教工作。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配合局長室做好局管幹部的教育、培訓、考察、任免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及綜合性評估表彰;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本系統工作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的制訂、督查和落實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教育科
(掛幼教辦公室牌子)
綜合管理全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成職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制訂幼兒教育、成職教育、特殊教育、校外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管理;指導並監督執行教學計畫、課程設定和教材建設;檢查督促執行教學計畫和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團工委和少先隊工作;負責區直中國小的業務管理工作,管理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改革;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學生軍訓;指導學校學生體育考核、常見病防治和醫務室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中國小畢業考試(會考)和招生工作;參與學校結構布局調整;參與中國小有關師資和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質量評估工作。
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並組織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職工崗位培訓和終身教育工作;負責合作辦學和社會力量辦學的有關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城鄉和企業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各類學校的質量評估。牽頭組織依法治教工作。
計財裝備科
綜合管理全系統後勤、裝備及安全工作。負責制訂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中國小校的布局及其調整;參與研究中國小招生制度改革;編制局直屬事業單位技術裝備和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協調校園規劃、校舍和場館建設;負責全區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統籌管理市、區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監督農村與城市教育費附加等的徵收與使用,統籌管理省、市專項撥款、贈援款等的使用;監督管理全系統的固定資產;指導、協調中國小和局直屬事業單位的技術裝備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後勤管理和改革工作。
負責對本系統和局直單位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依法實施內部審計和監督;指導、協調全系統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直單位和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和後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