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氣象局

一、職能、職責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二)承擔地面氣象觀測、發報,天氣預報發布,農業氣象觀測、發報等氣象業務工作。
(三)開展春播、汛期氣象服務,重大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服務,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農業氣象信息服務等氣象服務工作。
(四)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開展防雷減災管理;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氣象影視預報服務;專業氣象有償服務;空中懸浮物的管理等項工作。
(五)承擔益陽市氣象局和南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成員及分工
局長:何建軍,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文明創建、項目建設、機關後勤、黨支部、老乾工作。
黨組書記:楊伏武,負責黨務工作。
副局長:羅新暉,分管財務管理、氣象業務、人事政工、依法治局、行政執法、計生婦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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