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縣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管理科、徵收服務科和信息管理科5個科室,下設稅費管理第一、二、三、四分局和稽查局。
主要職能
南漳縣地方稅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全縣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它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編制全縣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職稱、勞動工資等工作。
(七)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紐約市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全縣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九)監督檢查全縣地稅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法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襄樊市地方稅務局機構改革的批覆》(鄂地稅函〔2009〕74號)檔案要求,縣(市)區局機構一律實行整合型模式,撤銷原所有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重新設定內設科室5個:即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管理科、徵收服務科、信息管理科,級別為副科級。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宣傳、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扶貧幫困;負責經費、財產管理;負責內部行政事務、物業及車輛管理,協調及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系統綜合治理;負責機構人事、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學歷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系統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二監察考評科
負責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稅費征管質量考核;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查處;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違法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與當地紀委、檢察機關和審計等部門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三稅費管理科
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稅費源管理與分析及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根據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下達稅務稽查計畫;負責減免稅的審核;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負責辦理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納稅資料的錄入、收集、傳遞、整理和歸檔;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議案和提案;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四徵收服務科
負責制定全縣納稅服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各分局、各業務科室及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結合實際制定分類服務標準和操作規程;承擔面向納稅人的納稅諮詢、辦稅服務和渠道管理;擬定面向納稅人的辦稅公開內容、方式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擬定納稅服務考核、評價、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辦稅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擬定納稅信用評級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處理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發票的印製、領購、使用、保管等各項管理工作;負責各種規費的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的辦理;負責稅費的解繳入庫;負責稅收計畫編制、分解及會統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納稅人各項涉稅事宜的受理工作。
五信息管理科
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的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本縣(市)區地稅系統計算機硬體的管理;負責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設備和各項數據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並抓好落實;按照技術要求和發展需要,結合系統實際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