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泡沫經濟事件

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是在1720年春天到秋天之間,脫離常軌的投資狂潮引發的股價暴漲和暴跌,以及之後的大混亂。

南海泡沫事件(South Sea Bubble)是在1720年春天到秋天之間,脫離常軌的投資狂潮引發的股價暴漲和暴跌,以及之後的大混亂。
1689年到1714年之間,英國政府因為打仗欠了1000萬英鎊的債務,英國政府找上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大量發行股票,換成鈔票。南海公司執行長羅約翰(John Law)使股價拉高,投資人見有利可圖,就爭相搶購。1720年7月初飆到950鎊。一位倫敦的印刷工人登記了一家“正進行有潛力生意”的公司,沒有人知道該公司的底細,他卻在六小時之內賣出了2000英鎊的股票,不久這位工人便消失無縱。
1720年6 月羅約翰說服英國國會,對新公司的設立及新股票的發行,實行嚴格管制,即泡沫法(Bubble Act of June 11,1720)的制定。同年10月,南海公司股價跌到170鎊,12月,跌至125鎊,公司總資產由1.64億英鎊跌至6100萬英鎊,許多投資人血本無歸,喪失養老金,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政府信用一落千丈。此時被視為英國首任首相的政治家羅伯特·沃波爾收拾了這場混亂而提高其聲望,科學家牛頓在“南海泡沫”事件中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在第一次進場時買進7,000鎊,小賺7,000鎊;第二次買進時已是股價高峰,此次則是讓他大虧2萬鎊。牛頓嘆說: “我能算準天體的運行,卻無法預測人類的瘋狂”(I can calculate the motions of heavenly bodies, but not the madness of people)。日後泡沫經濟的語源即是出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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