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青雲譜區委、青雲譜區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青雲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通知》(青發〔2010〕9號),將青雲譜區文化廣播旅遊局更名為青雲譜區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職能調整
(一)增加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二)增加指導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職能,將廣播電視市場稽查職能和新聞出版市場稽查職能併入區文化市場稽查大隊管理職能,歸口區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局管理;
(三)增加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鄉村旅遊示範點、旅遊星級飯店等初審工作;
(四)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能;
(五)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能。
主要職責
南昌市青雲譜區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本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旅遊事業、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等方面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對旅遊事業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開發和利用工作;負責本地區旅行社資質申報及初審;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鄉村旅遊示範點、旅遊星級飯店等初審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三)對本系統下屬的文化事業單位進行行政管理;指導、推動民眾文化、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負責協調社區文化活動和組織本地區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
(四)指導全區文化藝術隊伍建設,制定、實施文化藝術人才的教育和文化科技工作,組織推廣文化科技成果。
(五)研究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實施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六)實施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視頻點播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本地區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負責本地區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工作。
(七)負責全區範圍內的印刷業、報刊出版單位、音像製品複製單位的管理;負責對全區範圍內申請設立書報刊零售、打字複印企業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制定“掃黃打非”行動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治理工作。
(八)擬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的普查及保護工作。
(九)依法管理文化市場,指導文化市場、廣播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稽查,負責全區文化市場、文物市場和新聞出版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昌市青雲譜區文化廣電旅遊新聞出版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則制度和年度計畫;管理、協調局內、外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文秘、調研、信息、提案議案、檔案、信訪、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對外文化宣傳、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作;指導和推動文化旅遊系統人事體制改革。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協調轄區文化產業建設發展;負責文化旅遊系統統計工作。
(二)社會民眾文化科
管理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的建設;依法管理文化市場,實施對本轄區的有線電視站、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設定及播出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組織實施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文物的普查和申報工作。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管工作。
(三)旅遊管理科
擬定本區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區國內旅行社資質的申報及初審;監督、檢查旅遊市場,受理旅遊者投訴。負責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鄉村旅遊示範點、旅遊星級飯店的初審工作。
(四)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承擔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擬定全區“掃黃打非”行動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專項治理工作。負責本轄區農家書屋的建設和指導工作;負責本區範圍內的印刷業、報刊出版單位、音像製品複製單位的管理;負責全區範圍內著作權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行為;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管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對全區範圍內申請設立書報刊零售、打字複印企業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區範圍內文化經營場所的設立、變更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對設立營業性表演、演出團體和舉辦營業性演出事項的初審;負責對音像製品和娛樂場所的經營許可;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核報批。
紀檢組(監察室)。為區紀委(區監察局)的派駐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