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投資促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縣級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國際經濟合作、區域經濟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資促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我市與之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制定實施細則;起草全市投資促進政策,牽頭落實全市投資促進工作,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招商引資。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利用外資、招商引資、國際經濟合作、區域經濟合作、口岸管理等投資促進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指導目標以及相關統計、考核和獎懲工作;依據全市發展戰略和產業規劃布局,組織制訂全市特色產業、農業、製造業、服務業投資促進年度工作計畫。
(三)牽頭全市開放型經濟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市重大投資促進項目的評審、準入、流轉;承擔跟蹤重大投資促進項目、規範招商引資秩序、督促相關項目落實的責任;負責對違反產業布局規劃和招商引資秩序的事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建立全市投資促進工作的綜合評價體系,制定全市招商引資考核獎勵辦法。
(四)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綜合管理,承擔市本級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解散終止等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承擔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相關事項的受理、審核及轉報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五)負責境內外招商引資項目信息的收集、篩選、提供、使用情況跟蹤,確定重點招商目標和重大招商項目;負責全市招商引資信息及工作動態的收集、通報;負責招商引資網路和全市產業項目信息動態管理系統建設。
(六)負責指導、管理、協調利用外資和引進省外資金工作;具體負責有關重點目標、重大產業、重大項目招商引資任務;負責重大招商活動的組織協調、境外招商活動的審核和重大引資項目的協調推進工作,包裝和推介全市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大招商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