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林忠民(局長):主持林業局全面工作,分管人教科、計財科。
陳揚才(黨委書記):主持林業局黨委工作,分管森林公安、黨建、精神文明、互動聯動、離退休幹部、竹業開發工作,具體分管森林公安局、黨委辦、竹業科。
詹夷生(副局長、調研員):分管林業科技、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具體分管科技中心、森防站。
陳學文(副局長):分管森林防火、安全生產、國有林場工作,具體分管防火辦、安辦、林場處。
馮為建(副局長):分管營林科等,國家儲備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項目。
劉大浪(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青婦、計生、行政執法、行評工作,具體分管監察室、工會、執法支隊。
葉華柳(副局長):分管機關後勤、績效管理、效能建設、產業發展、森工企業、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產業科、外經辦、數字林業管理中心、大洲貯木場。
機構職能
(一)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的責任。擬訂全市植樹造林規劃,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義務植樹、造林綠化;承擔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承擔林地、林權管理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承擔監督檢查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四)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的責任。根據全國性、全省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擬訂全市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合理利用。
(五)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科學研究、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和採集、馴養繁殖或培育、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依法組織、指導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全市國有林場(苗圃)的管理、指導全市林業采育場、森林公園和林業基層工作機構建設和管理;承擔市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的開發利用。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與導向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企業的改革發展與林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牽頭指導山區綜合開發;承擔木材產銷、林產加工及森林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木材、林產品流通和林產加工企業的服務與協調,以及林業的項目引進、開發與技術改造工作;負責林業產業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和林業外經工作。
(九)承擔組織、指導、監督林業相關保護體系的責任。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按許可權查處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預測預報;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安全生產;協調林業防汛抗災工作。
(十)參與擬訂全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提出林業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預算建議;監督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市級林業各項資金;按規定承擔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計畫。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宣傳貫徹林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省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18年4月,獲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榮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承擔綜合性、重要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接待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建設相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編制林業人才資源需求計畫並做好調配,指導林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擬定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市本級林業系統機構改革和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局本級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林政資源管理科
指導協調林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編制的相關工作,並監督執行;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憑證採伐(狩獵)、運輸、經營加工林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依法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運輸、經營利用及其專用標識、進出口、疫源疫病監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性濕地保護規劃和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濕地、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林地、林木權屬管理,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法制工作,承辦全市林業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林業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指導實施全市林業經濟體制改革、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依法指導全市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和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
(四)營林科(花卉管理辦公室)
制定訂造林、育林、森林培育的規劃和計畫;管理全市造林、營林工作;監督跡地更新,指導全市封山育林,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生態公益林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竹林等商品林工程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生產、管理;指導全市鄉村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花卉生產,承辦花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與法規,指導全市林業產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與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開發利用;承擔木材產銷、林產工業及森林資源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負責林產工業經濟運行動態監測;指導全市森工企業的建設與管理和林工企業的服務與協調,指導林業企業改革發展和林產品市場體系規劃和建設,負責木材與林產品流通的協調與服務;負責林業行業的招商引資與林業外經工作,組織指導林業項目的引進開發、技術改造與建設工作;指導林產加工與產業發展等相關協會或中介組織工作;承擔木材檢驗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業務培訓;協調林業防汛抗災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行業標準化和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制定全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林業科學研究、科學普及、技術創新和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協調林業科技信息網路建設;承擔全市林業質量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協調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承辦林業技術培訓,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建設;組織、協調林業先進技術及智力引進工作。
(六)計畫財務科(外事外經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實施項目管理,編報和下達年度計畫;貫徹執行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組織檢查監督全市林業統計工作;管理市級林業各項資金;指導全市林業會計工作;依法徵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監督管理全市林業金費票據的使用;按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管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各項資金;按規定承擔市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指導市林業基金管理中心工作。
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林業外經外貿工作,做好林業產業項目的儲備和管理;負責林業招商引資、指導協調林業“三資企業”發展。
(七)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林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按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審核、審批、轉報林木採伐、木材運輸、經營加工,林地征占用,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利用、森林植物檢疫、林木種子生產經營和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建立、管理以及營造林工程施工單位資質認定等林業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類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八)竹業科
研究制訂全市竹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監督竹山承包經營管理責任制的落實;組織技術培訓,推廣套用新技術成果;指導竹林分類經營、定向培育、豐產林基地建設;為筍竹加工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引導企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指導全市筍竹行業管理。
(九)綠化辦公室(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提出全市綠化工作的規劃和目標任務,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綠色通道、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負責全市古樹名木普查建檔、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森林防火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掌握全市森林火情,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防火規劃;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武警南平森林支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負責全市森林防火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一)處理山林權糾紛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
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處理縣(市、區)縣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協助辦理涉及山林權糾紛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指導、監督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承擔市政府處理山林權糾紛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黨委辦公室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設定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根據市政府改革精神,市林業局設立財務科,負責辦理機關財務日常工作,由市財政局派駐財務專員(正科級)。
地址
單位名稱:南平市林業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