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我區民政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實施全區社區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社區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協調解決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有關部門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社區規範化建設,整合社區資源,指導社區服務活動的開展;組織實施“固本強基”社區建設項目。 3、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4、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5、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工作;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開展自治;指導社區的政務、居務公開工作;指導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制定上崗標準,組織開展社區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6、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站(社區居委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7、負責老區建設工作;協助對扶持老區建設資金進行監督、檢查。
8、貫徹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棄嬰(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
9、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開展雙擁創建活動,表彰先進、推薦雙擁先進單位。
10、負責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伍義務兵、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11、負責擁軍優屬活動和烈士審核、報批、褒揚工作;負責對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金髮放的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管理工作。
12、負責承辦移交我區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的服務管理。
13、負責開展全區的老齡服務工作,推動社區和基層老齡工作。
14、負責社會福利工作;協助社會福利基金的籌集和社會福利獎券的發行與募捐;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15、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負責安置受災人員、處理死難屍體、協助災後重建等善後處理工作;指導避險場所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災後損失評估工作。
16、負責社會捐贈款物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收養登記、殯葬改革和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
17、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和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18、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起草綜合性檔案;2、負責檔案收發、檔案、保密、信息、來信來訪等文秘工作;3、負責局新聞宣傳、行政接待、後勤保障工作;4、負責本系統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5、負責貫徹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6、負責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負責民政系統法律業務的學習培訓;7、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民政系統民政事業費和福利資金的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社區辦
1、負責基層政權建設;2、負責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3、指導社區政務、居務公開工作;4、指導協調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5、組織社區居委會委員和專職成員的培訓工作;7、負責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行政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8、負責街道、社區的行政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調查處理街道、社區行政界線爭議。
救災救濟
1、貫徹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組織協調救災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款物的接收、管理和轉運工作;3、組織協調我區突發事故中受災民眾的安置、轉移工作;4、指導避險場所的管理;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災後損失評估工作;6、組織扶貧濟困等社會活動;7、指導各類福利設施、福利事業單位、福利機構、福利生產企業和城市社區福利服務工作。
民間組織科
1、負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2、負責對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進行年度檢查;3、負責查處違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優撫科
1、負責孤兒、棄嬰(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2、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3、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金的審核發放工作;4、審核、報批和褒揚革命烈士;5、負責犧牲、病故軍官的隨軍遺屬的異地安置和撫恤工作;6、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管理工作;7、負責承辦移交我區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退職職工、軍隊落實政策人員的服務管理;8、負責傷殘軍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雙擁(復退辦)
1、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開展雙擁創建活動,表彰先進、推薦雙擁先進單位;2、負責軍隊復員幹部、轉業士官、退伍義務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老齡辦
1、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社區和基層老齡工作;2、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區的老齡工作,協調解決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3、辦理老年人優待證,開展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好每年一度的老人節敬老系列活動。4、指導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星光老年之家”的管理工作。
婚姻登記中心
1、負責本區的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工作;2、負責為本區戶籍居民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3、承擔婚姻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社會福利中心(頤老院)
承擔對本區“三無”老人和其他老人的收養護理康復以及其他社會福利工作。
殯葬管理所
1、負責全區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2、承擔政府殯葬業務管理監督;3、宣傳國家殯葬政策,做好實行火葬,文明治喪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工作;4、依法查處殯葬違規現象;5、落實殯葬管理等工作。
領導信息
張建平局長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社會工作。
歐陽寧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社區辦、社會福利中心(頤老院)、福麗農場、居家養老工作、安全生產工作、“雙到”工作。
李智傑副局長
分管救災救濟、民間組織科(行政審批)、老齡辦、殯葬管理所、社會捐助接受管理站、慈善會、信訪、綜治工作。
葉抗衛調研員
分管優撫科、雙擁(復退)辦、婚姻登記中心、維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