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興寧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城區範圍內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情況。 (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城區片區改造總體規劃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建設要求及落實人民防空規劃建設情況,依法對轄區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編制城區地下空間建設。 制定城區人民民眾防空襲疏散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廳、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興寧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南辦發[2004]72號)和《中共南寧市興寧區委、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興寧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興發[2004]29號)、《中共南寧市興寧區委、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南興發[2004]30號),設立興寧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為興寧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興寧區人民政府防空工作主管部門。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城區範圍內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情況。(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城區片區改造總體規劃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建設要求及落實人民防空規劃建設情況,依法對轄區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編制城區地下空間建設。(三)在城區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指導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委員會制定防空襲方案,檢查監督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制定城區人民民眾防空襲疏散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民眾性防空襲訓練大綱和訓練計畫,指導民眾性防空襲演習;開展戰時人口疏散基地建設,督促疏散單位與疏散接收單位開展各項經濟建設活動。(四)協助市人防辦管理好防空通信警報器材,擬定城區防空通信警報網路;協調利用電信通信網絡及其它部門專用通信網路,監督檢查安裝在城區單位的警報器材,保障城區防空通信警報器材的完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