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園林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本市有關城市園林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提出全市城市園林綠化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制訂本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指導實施。

機構職能

2、主管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會同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編制本市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負責城市綠化設計、建設、保護和管理;統一管理城市公共綠地、市區道路綠化、綠化苗木花卉生產用地的設計、建設和維護;監督、指導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等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和指導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指導縣區城鎮園林綠化工作,負責綠化保證金的管理工作。

3、綜合管理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工作;組織擬訂本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標準和定額標準;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工程質量和驗收工作;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三級及三級以下)和許可權內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核准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報建程式中綠地率的審核工作。

4、組織擬訂本市園林綠化養護的質量等級、定額標準;組織重點綠地養護的招標工作並監督實施。

5、參與指導城市園林綠化的監察工作,負責審批因建設或其它需要砍伐、修剪或移植城市樹木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等事項,查處有關違章行為。

6、組織開展城市新建公園資源的調查評估和等級評定工作,負責本市遊樂園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7、負責組織城市園林綠化目標責任制、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有關園林綠化方面的考核和建設“中國綠城”等工作。

8、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園林科研,推廣科技成果;負責園林綠化專業技術職稱初審工作;制訂行業人才培訓計畫,指導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指導園林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9、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鄧國付 黨組書記、局長

趙榮輝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農恆志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胡少華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 軍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昌富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潘福明 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宋國維 副調研員、黨組成員

丁梓文 副調研員

林燕碧 副調研員

羅大章  副調研員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園林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財務、統計、治安、穩定、政務公開、提案議案的辦理和對外接待聯絡等工作。

(二)園林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城市公園綠地、防護綠地、主次幹道、遊樂園的綠化維護、養護、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的管理工作,對影響古樹名木的建設工程避讓和保護措施進行審查,承擔遷移古樹名木的審核工作;負責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樹木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綠地率、改變綠化規劃、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管理工作;承擔城市規劃區內物種多樣性保護的管理工作;負責單位綠化、古樹名木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管理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組織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三級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批和公園綠地、防護綠地、主次幹道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備案及竣工備案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綠地、防護綠地、主次幹道(含遊樂園)綠化規劃、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城市綠化和重點綠化工程成果的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起草城市園林綠化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負責相關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組織擬訂本市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和相關申報工作;負責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備案和竣工備案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縣區(開發區)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五)人事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考評、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單位地址

廣西南寧市葛村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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