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縣林業局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機構概況

林業局是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主管部門,擔負著全縣林業生態建設、林業產業指導與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森林資源保護的重任。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林業局領導班子精誠團結,開拓創新,帶領幹部職工艱苦奮鬥,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設國家生態大縣”這一目標,以退耕還林、世行項目、中德項目、長防林和林業生態省等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為載體,認真組織實施《南召林業生態建設規劃》,狠抓森林資源保護,強力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著力培育壯大林業產業,進一步鞏固了河南省林業生態縣建設成果,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顯著成績。

機構榮譽

辛勤耕耘換得碩果纍纍,南召縣先後獲得“中國辛夷之鄉”、“全國首家有機農業生產基地縣”、“全國標準化林業站建設合格縣”、“全省荒山造林綠化先進縣”、“河南省林政管理先進單位”、“河南省伏牛山區護林防火聯防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先進縣”、河南省森林資源連續清查工作先進單位”、“南陽市林業工作目標管理優秀單位”、“南陽市經濟林工作先進單位”、“南陽市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先進單位”、“南陽市林業生態縣建設先進縣”、“ 南陽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單位”,特別是經過全縣廣大幹群的努力,2007年順利通過省級林業生態縣創建驗收,被省政府授予了“河南省林業生態縣”稱號。
2010年被授予 “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先進單位”、“全市苗木花卉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經濟林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林業工作目標管理優秀單位”、“全市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度全市野生動物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被縣委、縣政府授予“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宣傳思想工作先進單位”、“依法治縣先進集體”、“老幹部先進單位”、“統計工作先進單位”、“新農村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縣旅遊工作先進單位”、“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全縣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爭取項目資金先進單位”、“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縣計畫生育工作先進單位”、“全縣四個帶動工作先進單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南召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應由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地方標準及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全縣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初審工作。承擔全縣狩獵證審核上報工作。
(六)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八)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縣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縣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措施和辦法。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林業產業建設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林產品生產加工,林產化工等產業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提出縣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南召縣林業局的職能,機關內設5個職能股室,各股室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和林業創新體系建設;承辦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縣林業產業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造林綠化管理股
承擔全縣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南召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
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縣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縣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監督森林資源及其管理機構;負責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四)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股
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縣級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縣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編制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統計信息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人事監察股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事項;指導全縣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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