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方海事局

南京市地方海事局依據國家行政法規授權,履行南京市內河(長江除外)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內河水上搜救、防止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和船舶修造業管理等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實施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參與全市有關地方海事法規、規章的擬訂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地方海事系統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統計工作和信息引導工作;推進全系統科技進步。(二)負責全市內河轄區(長江除外)水上通航秩序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負責通航水域的劃定;負責通航安全評估,核准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管理髮布航行通告和警告;負責全市船舶進出港簽證管理和渡口的安全監督管理。(三)負責全市(長江除外)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四)負責船舶登記和船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發證管理;核驗和監督船員培訓機構資質;負責船員證件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船舶及其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審核工作。(五)負責船舶、船用產品法定檢驗、圖紙審批工作;負責驗船師的資質審定及監督管理;做好全市船舶修造業管理工作。(六)組織協調全市內河通航水域(長江除外)重大水上人命救助、船舶防抗災害性天氣以及防治船舶大面積污染的預防和應急反應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內河水上搜尋救助應急預案;組織指導內河水上搜尋救助演練。(七)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規費徵收管理、財務預決算管理和海事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制服申報和領發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裝備的規劃和配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收費票據申領、發放和管理;指導全市地方海事系統內部審計工作。(九)組織、指導全市地方海事系統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十)承擔航政和水上運政的上航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城區地方海事處

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水上安全監督、船舶防污染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二、負責轄區內通航水域內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秩序管理,查處各類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三、負責轄區內船舶進出港簽證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和船舶運輸危險貨物的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四、負責轄區內水上風景旅遊區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現場維護。五、負責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巡航工作,承擔本轄區內船舶遇險救助任務。六、負責對外視窗的運行管理,做好本部門內部安全工作。七、負責轄區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八、負責有關水上交通規費的徵收工作。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船用產品檢驗科

職責

一、負責全市船用產品檢驗和圖紙審批工作。

二、承擔“船舶檢驗”視窗船用產品及圖紙審查的工作。

三、負責《南京造船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運行維護。四、做好全市船舶設計單位的業務指導工作。五、做好全市船舶配套業的行業指導。六、負責依法徵收船用產品檢驗和圖紙審查費。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航行監督科

職責

一、負責全市轄區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工作的指導、監督、服務、協調。

二、負責監督指導全市轄區渡口、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船舶防污染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和安全檢查工作。

四、負責全市轄區與通航安全有關的岸線使用、水上水下施工作業核准和航行通告的管理,按規定程式進行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和航行警告的發布。

五、指導全系統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參與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負責全市地方海事系統船舶安全檢查員、海事調查官、簽證站點、簽證人員的管理。

七、承擔“內河水上搜救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搜救中心的日常運行管理。

八、承擔本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船舶檢驗科

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船舶法定檢驗工作。

二、負責“船舶檢驗”視窗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市船舶修造業(含船舶檢測公司)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船舶電焊工能力評估和管理工作。

五、指導轄區內航運公司的機務管理;

六、依法徵收船舶檢驗規費。

七、負責全系統驗船師的管理和培訓。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船務管理科

職責

一、負責全系統船務管理業務的指導。

二、負責全市內河船員考試、發證工作,船員培訓機構、船員服務機構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市船舶登記管理和各類文書的發放。

四、負責全市航運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各航運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與有效運行。

五、負責內貿危險貨物運輸申報員證書的培訓、考試。

六、負責“海事管理”視窗工作和船員電子考場的日常管理。

七、依法徵收船舶登記和船員管理等規費。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

職責

一、負責本局及系統部門預算的編制、匯總、上報及考核監督工作。

二、負責全系統規費徵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局財務收支及各項資產財務核算和管理。

四、指導全系統內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五、組織開展財務檢查、內部審計和會計人員業務培訓。

六、負責全系統收費票據管理工作。

七、負責綜合統計及財務數據的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

職責

一、負責局日常黨務工作。二、負責局組織人事管理工作。三、負責局勞動工資管理工作。四、負責局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五、負責局精神文明建設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六、負責行風、作風、黨風廉政和紀檢監察工作。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信息法規科)

職責

一、負責全局行政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保障全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承擔全局性工作目標的制定、實施和考核;參與重大政策、發展規劃、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三、承擔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全局性重要會議和活動。

四、承擔局機關綜合檔案、公文管理、機要保密、政務督查、政務信息、戰備雙擁、公務接待、內保全全、後勤保障、信訪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執法隊伍建設、執法監督、執法證件、執法文書管理工作。

六、承擔涉及本系統法規、規章的規劃、協調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承辦涉及本級機構的海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和組織聽證工作。

七、承擔本局科技進步、信息系統建設和技術保障工作。

八、承擔本局基礎建設、裝備建設、固定資產實物管理。

九、承擔質量管理體系質管小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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