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市水運發展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為了充分發揮南京水運優勢,促進水運行業發展於2008年發布的一則政府公文。

法規內容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水運具有運量大、成本低、污染小、安全性高的特點,發展水運有利於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南京是通江達海、承東啟西、跨江分布的區域性中心城市,擁有獨特的水運資源,為充分發揮南京水運優勢,促進水運行業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加快水運發展的意見》(蘇政發〔2007〕89號),結合南京實際,現就加快全市水運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全市“兩個率先”發展戰略,搶抓水運發展機遇,統籌推進水陸交通的協調發展,建立設施先進、功能完善、安全高效、效益顯著、文明環保的現代化水運體系。

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進一步最佳化港口布局,整合港口資源,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港口集疏運條件,加快內河幹線航道建設,大幅提升內河航道通航能力,全面推進南京長江國際航運物流中心建設,提升“三個服務”水平。力爭到2010年全港貨物吞吐能力達2億噸,其中貨櫃吞吐能力達220萬teu。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與其他運輸方式相協調的現代化水運體系。沿江港口基本實現現代化,建成長江流域國際性、多功能、綜合性江海轉運主樞紐港,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環境友好的現代化港口體系。全面建成以長江為核心,蕪申運河、秦淮河、滁河為骨幹,其他航道為補充的通江入湖、連城達港的高等級航道網路。

(一)加強港口建設

堅持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發展方向,鼓勵建設公用碼頭,適度建設非公用專業化碼頭,加強老港區的挖潛改造,加快新港區的開發建設,重點續建龍潭港區,並啟動西壩、銅井及七壩港區的建設,進一步最佳化港口結構,強化貨櫃、能源、礦石等重要物資運輸功能。長江港口“十一五”期間建設投資約90億元,新增碼頭泊位45個;其中,萬噸級以上泊位25個,新增年通過能力約8000萬噸。內河港口“十一五”期間建設投資約2億元,新增300噸級以上泊位50個。

與港區建設同步安排港口集疏運通道建設,“十一五”期投資15億元,新建浦口、西壩、七壩等港區疏港公路;加快港口公用錨地及內河服務區的建設,並積極推進西壩、七壩、龍潭等疏港鐵路支線建設。

(二)加快航道建設

加快長江深水航道建設。在長江口深水航道整治三期工程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國家及省政府支持,儘快實施長江-12.5米深水航道延伸至南京工程的建設,力爭開通鎮江和暢洲北汊航道,解決制約南京港發展的瓶頸問題。

加快內河航道建設。“十一五”期間投資25億元,重點推進蕪申運河高淳段航道整治、秦淮河複線船閘、划子河船閘等工程,整治三級航道55公里。積極開展秦淮河航道、滁河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爭取“十二五”期間開工建設。

(三)推進航運業發展

促進長江國際航運物流中心發展,大力推進南京航運交易中心建設,加大航線開發力度,推進船型標準化,發展具有南京特色的水上旅遊業。

1.建立規範有序的航運交易市場。健全水運市場服務機制,聚集航運生產要素,擴大航運服務功能,創立航運服務品牌,放寬市場準入政策,鼓勵社會資本進入航運市場,建設南京濱江航運服務業集中區。完善水運市場交易體系,培育現代水運代理企業,最佳化貨源與運能配置。積極推進南京航運交易中心建設,構建公開、公平、公正的水運交易平台。

2.加大航線航班開發力度。積極支持全市航運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國內外航運企業在南京港口開闢航線、增加航班,促進港航優勢互補、協同發展。

3.加快船舶標準化進程。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全方位推動全市船舶結構升級和標準化進程。鼓勵發展優質運力,出台相關措施,限制低質量船舶、低水平運力進入市場。逐步淘汰老舊船舶和高污染船舶。

4.促進修造船業發展。貫徹落實《江蘇省“十一五”船舶工業發展規劃綱要》,加快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結構合理、特色優勢明顯的修造船業。培育一批年產值過億元的船廠和船舶配套裝備企業。布點建設5萬噸級以下散貨船造船基地和萬噸級以上船舶維修基地,推廣套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不斷提高船舶修造業的科技含量。

5.大力發展水上旅遊。圍繞南京特色水上文化旅遊開發,建設功能配套、安全舒適的旅遊客運碼頭,發展觀賞型、遊覽型的水上旅遊運輸業,帶動沿江沿河旅遊快速提檔升級,把秦淮河旅遊打造成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水上旅遊熱線。

(四)統籌港口發展

1.實現港口投資主體多元化。堅持市場化運作,廣開融資渠道,最佳化資源配置,鼓勵多種形式的兼併重組,放大資本集聚效應。面向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地吸引國內外投資,提高港口國際化水平。

2.做大做強港口企業。鼓勵港口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加快實施資產重組和資源整合;鼓勵大型港口企業成片開發建設公用港區,發揮專業優勢,增強發展活力,提升港口核心競爭力。

3.推動區港聯動發展。加強港口與產業園區的功能整合,引導產業加速向沿江集聚,發揮港口資源及園區政策優勢,加快建設龍潭保稅港區,促進港口與園區互動發展。

(五)加快水運支持保障體系建設

1.提供可靠水運安全保障。完善全市內河水上搜救中心建設,建立水、陸、空立體搜救體系,裝備現代化救援設備,構建“海事管理綜合信息網路”,提高搜救應急快速反應能力。加快南京水路智慧型運輸管理系統建設,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加快內河航道公用錨地、服務區建設,提高水運服務保障能力。

2.提高水運行政執法水平。加強水上執法隊伍建設,配備必要執法裝備,建設上元門等多個交通水上綜合行政執法基地。配合航道建設和發展,同步升級和建設相應海事處所,逐步形成統一有效、垂直管理的海事體制。建立高等級船員培訓和考試中心。

3.加強水運服務平台建設。建立水運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強化信息服務和電子商務服務。建設水運電子政務系統,強化支持保障服務。加強對水運基礎信息的實時監控和管理,利用科技手段輔助決策。引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特別是港口碼頭的信息化管理和運作以及對船舶運行的實時監控管理,全面推進水運智慧型化建設。

資金籌措及安排

為支持全市水運發展,計畫到2020年,全市將投入水運發展建設資金230多億元,其中“十一五”期間擬投入建設資金135億元,主要投向:

航道建設,“十一五”期間主要實施蕪申運河高淳段航道整治及秦淮河複線船閘、划子河船閘、秦淮河航道整治等工程,計畫投入建設資金25億元。

港口建設,“十一五”期間,建設千噸級以上泊位45個,計畫投入建設資金92億元。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15億元。

支持保障系統建設,十一五期間計畫投入建設資金3.4億元。

(一)航道工程(含船閘)建設按照省市共建、政府主導的原則,建設資金除積極爭取省補助外,其餘由市和工程所在地區(縣)政府共同籌集。原則上省補助航道(含船閘)建設工程建安費用,市及工程所在地區(縣)政府各按60%、40%承擔征地拆遷費用,改建橋樑超出原寬度部分的費用由區(縣)政府承擔。

自2008年起至2012年,市政府每年在市財政預算中安排不少於5000萬元的航道建設專項基金,與省航道建設專項基金相配套,主要用於補助由市級承擔的航道、船閘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有關費用。

(二)港口生產經營性設施建設資金由港口企業自籌解決。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含疏港公路及公用錨地、服務區等)建設,除積極爭取國家及省交通廳資金扶持外,其餘建設資金缺口部分由市承擔20%,所在區(縣)承擔80%。

(三)支持保障系統建設,除積極爭取交通部、省交通廳等部門資金補助外,缺口部分市補助50%,建設單位籌措50%。

政策扶持

(一)加強規劃統籌,完善港口水運規劃體系,做好港口水運規劃與其它相關規劃的有效銜接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推進港口岸線資源整合,提高岸線使用效率,做好港口岸線的合理開發、利用及保護。

(二)優先保障港口、航道、船閘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其規劃及建設用地要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優先予以保證。

(三)切實降低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對港口、航道、船閘等公益性水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用地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相應規費。重點港口項目及重大物流項目,免徵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

(四)市發改委、規劃、國土、水利、環保、農林、建設、稅務、公安、廣電、金融、供電、新聞媒體等部門和單位,在法律和政策許可的範圍內,為全市水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便利條件和良好服務。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好項目審批過程中行政許可手續的辦理工作,重點水運項目可特事特辦,簡化審批手續。

(五)水運項目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做好項目前期、建設階段的各項工作,負責做好征地、拆遷、桿管線遷移等工作,保障配套資金及時到位,協調解決地方矛盾。

(六)最佳化口岸環境。推行“5+2”全天候通關和一站式通關,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同步規劃和建設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加大資金投入,加快電子口岸建設,實現口岸管理現代化。

組織保障

為加強水運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南京市加快水運發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附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婁學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相關區(縣)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項目建設管理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審會辦有關問題,提高辦事效率,形成合力,保障水運建設的穩步推進。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屬檔案:南京市加快水運發展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沈 健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黃玉銀 市政府副秘書長

婁學全 市交通局局長、港口管理局局長

成 員:唐建榮 市發改委副主任

徐 俊 市財政局副局長

張際寧 市規劃局副局長

丁和庚 市國土局副局長

王 凱 市水利局副局長

顧昆林 市環保局副局長

蔣永龍 南京海事局副局長

徐 峰 長江南京航道局副局長

戴華傑 江寧區委常委、副區長

王國亮 雨花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向 軍 六合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臧正滿 溧水縣副縣長

王正興 高淳縣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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