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件

南京事件,又稱“寧案”,1927年北伐軍隊攻占南京後發生的暴力排外事件。

事件經過

1927年3月23日,參加北伐戰爭的國民革命軍中央軍所屬的江右軍部隊抵達南京,張宗昌指揮的直魯軍退入南京城內,隨即在下關渡江北逃。當晚,未過江的部分直魯軍潰兵在南京城內進行搶劫活動,但除兩名正在街上行走的外國人及兩座已撤空的外僑住宅外,直魯軍並未襲擊其他外國目標。
3月24日凌晨,江右軍先頭部隊開入南京城,沿途鳴槍搜尋,並向駐南京的各國領事館詢問有無戰犯藏匿其中。得到否定答覆後,這些部隊即平靜離開外國領事館。[1]3月24日晨7時許,江右軍所屬的第2、第6、第40軍主力部隊未經抵抗即順利占領南京城及下關。
從上午8時許起,南京城內突然爆發大規模的搶劫外國人的排外風潮,一直持續到下午5時。南京城內和下關的外國領事館、教堂、學校、商社、醫院、外僑住宅均遭到侵犯和洗劫。金陵大學副校長文懷恩(Dr.J.E.Williams,美國人)和震旦大學預科校長(義大利人)遇害,此外英國僑民死亡2人,日本僑民死亡1人,法國僑民死亡1人。在襲擊中,英國和日本領事館成為襲擊的首要目標,英國駐南京領事HerbertA.Giles被槍擊傷,正在生病臥床的日本領事森岡正平也遭到槍擊,但是沒有受傷。[2]
下午3時,被圍在下關一座小山上的美國領事戴維斯向停泊在長江上的英國和美國軍艦發出開火援救的信號,英美軍艦開始炮轟南京。江右軍司令程潛一方面制止搶劫,一方面委託紅十字會代表同英美軍艦聯絡,請其停止炮擊。英美軍艦炮擊持續約1小時後結束,搶劫風潮於下午5時左右逐漸平息。
在南京事件中,外國僑民死亡人數為英國2人,美、法、日、意各1人。美國受傷3人,英、日各2人受傷,另有英艦“綠寶石”號上的一名英國水兵在江右軍發炮還擊時陣亡。外國領事館和僑民財產損失難以計數。中方死傷人數,根據各方面的調查,[3]為死亡36至39人,傷數十人,一說傷數百人。
1927年4月14日,武漢政府就南京事件向英、美、日、法、意駐漢口領事遞交答覆照會,承認“屠殺友邦人民,為國際公法及文明各國之通例所嚴禁,而對友邦人民在己國領土內者施屠殺之行為,其情形尤為重大;而轟擊友邦城市之行為,亦為嚴禁……”,並列舉五卅慘案和沙面慘案中英法等國水兵槍殺中國人民之事,以示抗議。在照會的其餘部分中,武漢國民政府提出由國際調查委員會調查南京事件元兇,若出於國民革命軍之過失,則對侵害外國僑民的行為進行道歉。此外照會還允諾保護外人生命財產,並提議取消不平等條約。
蔣介石在上海清共成功後,發布了通緝南京事件“禍首”——第2、第6軍政治部主任李富春和林祖涵(林伯渠)的通緝令。

事件責任者的爭論

江右軍首領程潛和張輝瓚在南京事件發生後次日發出的報告中稱,搶劫風潮是殘留城內的“逆軍餘孽”和“地方流氓”在“反動分子的煽動”下乾的,蔣介石抵達上海後也宣稱南京事件禍首是直魯軍宣傳隊的何海鳴等人“喬裝南軍”所為。
但是,南京事件的排外和搶劫風潮發生在江右軍全面占領並控制南京之後,持續時間之久、規模之大,如果全系潰敗的直魯軍所為,是不可能的。遭到搶劫的外僑也指出,搶劫者是身穿國民革命軍制服、講湖南、廣東、江西等地方言的軍人。英、美、日領事的報告也分別以大量事例證明搶劫領事館的是江右軍士兵和下級軍官。[4]
此外,在搶劫過程中,江右軍長官和政工幹部曾趕到日本領事館和美孚油行,命令和勸告搶劫者離去,從他們採取的制止方式判斷,搶劫者屬於友軍或本軍,而不是“逆軍”。程潛在報告中也承認“此次克復南京,不圖有反動分子,勾結地方流痞及逆軍潰兵,並煽動少數不肖士兵,有掠奪危害外僑生命財產之事”,承認有江右軍的“不肖士兵”參加了搶劫。中國記者事後調查報告也稱江右軍士兵是肇事禍首,《國聞周報》第4卷第22期《轟傳世界之南京案調查紀實》中稱,“有湖南口音兵手舞槍枝大聲言‘有要發洋財者統隨我去搶’,於是車夫流氓等,千百成群,附之而入外人之教堂學校醫院者”。此外,江右軍一些部隊,如第40軍賀耀祖部,在1927年1月收回九江英租界時,就已有搶劫外僑的先例。
蔣介石得知南京事件的訊息後,下令追查搶劫者的責任。3月25日下午2時,程潛攜第6軍第17師師長楊傑會見前來交涉的日本第24驅逐艦隊指揮官時,指責共產黨是煽動南京事件的幕後主使。第40軍軍長賀耀祖也派人到日本領事館,通報江右軍各部的標誌,試圖把搶劫責任歸於共產黨員較多的第2、第6軍。
對於南京政府所說的此事是中共煽動的說法,美國方面有人認可,有人不以為然[5]。
大陸以前的觀點認為此事是直魯軍嫁禍北伐軍所為,現在認為國民黨部分違紀士兵應該對此事負責。

事件背景分析

南京事件發生於國共分裂前夕。當時武漢國民政府聘請的蘇聯顧問鮑羅廷授意國民政府內的左派,以“干預政治、無視黨權、右傾”為由,對時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的蔣介石提出批評,並於1927年3月10日剝奪了蔣介石的主席職務,將其降為普通委員。面對左派指責,蔣介石決計和共產黨斷絕關係,於是同剛剛回國的汪精衛商討發動清黨工作,驅逐蘇聯顧問,同共產黨決裂。汪精衛提出避免過激的解決辦法,建議蔣介石親自去武漢說服共產黨,把國民政府和黨部遷到南京。
另一方面,鮑羅廷和武漢國民政府的其他蘇聯顧問試圖借發動排英、排日運動,來發動民眾革命,壯大共產黨的影響,清除國民政府里的右派勢力。在同國民政府交戰的奉系軍閥一方,鮑羅廷也秘密策動郭松齡將軍反對張作霖。張蔣兩人1926年秋天就開始秘密接觸,兩人分別派唐生智和楊宇霆作為代表,展開秘密會晤,達成了共同驅逐共產國際勢力的協定,因此“南京事件”後不到兩周,張作霖便在4月6日突襲了北京的蘇聯使館,逮捕李大釗等共產黨人,並搜出共產國際發來的大量指示、訓令、顛覆材料和武器彈藥。其中一份訓令內稱“必須設定一切辦法,激動國民民眾排斥外國人”,“不惜任何辦法,甚至搶劫及多數慘殺亦可實行”。4月12日,與張作霖達成默契的蔣介石在上海發動了所謂“四·一二政變”。6月5日,武漢政府辭退鮑羅廷、加倫等蘇聯顧問,7月15日汪精衛在武漢也發動清共運動,最終導致國共分裂。南京事件激化了共產黨與國民黨右派之間的矛盾,被視為國共分裂的重要前奏之一。

善後處理

1928年2月,黃郛出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開始和英美協商“寧案”善後。英國因此時中國局勢並不明朗,不急於善後,而美國則態度積極。
南京政府首先答應美方提出的“懲凶”和“保障美人在華安全”的要求,並在3月26日,下令處決寧案“肇事士兵及流氓”33人。關於賠償一事,美方索賠甚巨。因英美炮擊也造成了中方百姓的重大傷亡和財產損失,南京政府希望美國能表示些許歉意做做樣子,但美方態度強硬,只同意為考慮南京政府面子,不把賠償寫入任何正式檔案,秘密進行。3月底,中美“寧案”交涉結束。4月4日,南京、華盛頓同時發表《寧案中美協定》全文。由於美方在交涉中沒有讓步,美國國內認為此事是外交上的一項勝利,而中國國內輿論則對此表示了普遍的不滿。
之後,英、法、意紛紛效仿美方的“接受國民政府道歉和賠償”和“開炮系正當防衛”的立場。8月,中英達成善後。
而日本由於若槻禮次郎首相堅持“不干涉中國內戰、支持蔣介石統一運動”的政策,也就沒有追究責任。但隔年發生的濟南事件令情況趨於複雜,於是“寧案”的善後又和“濟案”的交涉連在一起,遲至29年5月才了結。
“寧案”善後中,國民政府付出了大筆賠款,本身並無績效可言,但這確是在國民政府建立之際打破外交孤立的一次努力。通過妥協,換來了列強的承認,實現了南京國民政府和歐美列強邦交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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